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警察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和抓人时为什么要说你有权保持沉默有关论文范文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警察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3-09

《抓人时为什么要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本文是警察方面毕业论文题目范文与你有权保持沉默和警察抓人和抓人类论文范文数据库。

在港剧里,有一句话很火——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明明好不容易抓到嫌疑人,按理应该赶紧带回局审,为什么还要费时费力说这句话?!难道是为了耍帅?当然不是!

不得被迫自证其罪

一切都得从沉默权说起.

早在1791年,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就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意思就是嫌疑人在被审时具有“自愿性”,在被审问时可以选择不回答问题.如果不是“自愿”,做出的供词是不能当做证据使用的.

但实际上,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很容易忽视这条修正案.因为在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嫌疑人有罪,而嫌疑人的口供是决定性证据时,但凡有点求生欲的嫌疑人知道自己具有这一权利之后,都会选择沉默,从而导致陷入明明有罪却证明不了的憋屈境地.

直到米兰达警告出现.

米兰达警告

1963年,一位叫米兰达的人在美国凤凰城被逮捕,理由是涉嫌绑架和17岁少女.但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米兰达就是罪犯,到底怎么办呢?

决定对米兰达进行,希望把米兰达的供词当做证据,证明米兰达就是那个罪犯.米兰达也是很“争气”,完全没有辜负期望,他十分诚实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在供词上签了自己的大名.

然而,米兰达签字的供词上还写有这样一段话:我谨宣誓自己完全是出于自愿而作出此陈述,没有受到任何威胁、强迫或是为得到任何豁免权的交换.并且我已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知晓我的任何陈述都可能对己不利.

意思很简单,就是米兰达同意自己的供词不是被逼问的,也知道自己说的话将会给自己定罪.

这份证词加上别的证据,米兰达绑架罪和罪事实成立,被判了二十几年.

但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按照电视剧的套路,米兰达根本就不是个活不过两集的人.被判刑之后,二十几年的刑罚让米兰达“作妖”了.他委托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上诉说,自己的证词是被逼供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有第五修正案规定的沉默权利,更重要的是,审问他时并没有告知他的权利和坦白导致的后果.

1966年,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比例推翻了州地方法院的判决,米兰达上诉成功.

判决书给的理由是在审问嫌疑人前,必须确保嫌疑人知道自己具有沉默权,如果嫌疑人不知道,有义务告知他的权利.而在米兰达案中,并没有提前告知米兰达他可以不回答的问题,即使米兰达签了字的供词上写有“不是逼供”“已知权利”等字样,也不能证明米兰达知悉了自己的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还通过米兰达案例提出“米兰达警告”,规定警方在实施逮捕和嫌犯时,必须准确、明白地提醒被告具有下面四项权利:

1、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警方提出的问题;2、如果回答了警方的问题,这些供词将会用来起诉和审判他们;3、可以请律师,并且可以要求审问时有律师在场给予帮助;4、如果他请不起律师,法庭将免费为之指派一位.

为了口供等证据在法庭中不被判无效,导致活儿都白干,美国也很干脆,直接把米兰达警告印成小卡片,每抓犯人时就拿出小卡片照读一遍.经此一诉,米兰达从一个普通罪犯成了司法史上名垂千古的名犯 ,存在和学法之人深深的脑海里.

而且,虽然口供没了,不死心的凤凰城找到米兰达女友出庭作证,米兰达还是被判11年.剧情发展到这里你以为就可以结束了吗?并没有!1972年,米兰达假释出狱.为了谋生,他想了一个主意——在米兰达警告小卡片签上自己的大名,卖1.5美元一张.这才叫真正的生意人.

被挑战的“沉默权”

在美国实施“沉默权”的过程中,也有过波折,而风波的源头,来自于著名的“迪克森诉合众国案”.

1997年,查尔斯·迪克森经不起几个损友的诱惑,参与了持械抢劫弗吉尼亚州的一家银行.被抓住的迪克森懊悔不已,在还未来得及宣读他的权利时,便迫不及待地一五一十地对作了坦白认罪并供出同伙.为此,这个倒霉蛋被判处一项盗窃罪和三项非法使用罪,预计蹲大牢的日子不会低于20年.

但由于拘捕迪克森的那位联邦探员没有依照程序告知他那条著名的“米兰达警告”,迪克森在律师的帮助下,愤怒地上诉了.虽然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法庭很不情愿地宣布迪克森无罪释放,但心有不甘的法官们一脚把皮球踢给了联邦第四巡回法庭.出人意料的是,巡回法庭根据1968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犯罪控制混合法令》驳回了迪克森的上诉:警员无错!迪克森还是有罪!还是该被投入牢狱!迪克森和他的律师当场吓傻了眼.

原来,鲜为人知的是:在美国,居然还有这样一部与“沉默权”相反的法律——1968年,也就是在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刚刚确立两年后,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又通过了一部法律,就是上述巡回法庭援引过的《犯罪控制混合法令》.该《法令》规定: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和控制犯罪,警员在执法的时候,即使没有向犯罪嫌疑人告知“米兰达警告”,法律也允许有权要求疑犯自动坦白罪行.

法庭的判决一出,许多民众暴跳如雷,们却在热烈欢呼.而迪克森却是别无选择,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于是,官司便不可避免地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法律界,一场对“沉默权”规则史无前例的大挑战终于开始了.

2000年6月26日,联邦最高法院9名德高望重的终身大法官,开庭审理了沸沸扬扬的“迪克森诉合众国”一案.“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在法庭上用作不利于你的证据!”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在宣布判决前,慷慨激昂地高声宣读了这一举世闻名的规则:“30多年前,由沃伦大法官领导的联邦最高法院,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中所确立的规则,植根于美国宪法之中,因此,不能为国会立法所废弃或取代……”最后,他庄严宣布:“联邦最高法院对本案,以7∶2的悬殊票决,坚持那条具里程碑意义的规则.即再一次重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之前,必须对其宣读‘米兰达警告’.”

美国的民众,当场爆发出一阵阵巨大的欢呼!而许多美国的警员,私下却对此判决表示愤怒和失望!

但不管怎么样,“沉默权”在美国的命运,终于是“有惊无险”.

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壹读”、搜狐网

警察论文参考资料:

上文汇总:本文论述了关于对写作你有权保持沉默和警察抓人和抓人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警察本科毕业论文警察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