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马克思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与马克思和李嘉图地租理论之比较相关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马克思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2-11

《马克思和李嘉图地租理论之比较》

该文是马克思论文参考文献范文和地租和李嘉图和马克思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地租理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嘉图被誉为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他在继承威廉配弟、亚当斯密关于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坚持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揭示了地租与利润“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马克思充分吸收借鉴威廉配弟、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地租思想的合理成分,批判继承了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以劳动价值理论、生产理论和剩余价值论为基础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分析,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有力武器.

[关键词]地租理论;李嘉图;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 F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45 (2017)06-0035-03

一、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是在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地深入发展.李嘉图肯定了斯密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是交换价值原始源泉的论断,批判其把生产商品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同交换商品过程中所能换取的劳动量都作为商品价值的标准尺度.李嘉图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只是由生产商品过程中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但却将这一劳动认为是在最不利条件下进行生产的人所必须投入的较大劳动量.分配理论是李嘉图经济理论体系的核心.而分配理论的核心问题则是地租、工资、利润在量上的规定以及三者在数量上的相互关系.通过研究地租与利润之间的对立关系,李嘉图认识到土地私有制和资本私有权之间的对立,初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对立关系.

二、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在劳动价值理论、生产理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从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出发,探索资本主义地租问题,明确指出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关系下地租剥削的本质.马克思通过分析研究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回答了为什么在农业部门中,农业工人获得工资,资本家获得利润以后,仍有一部分余额作为地租上缴给土地所有者,从而揭示了地租的本质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马克思不仅研究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地租的一般形态,还对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态(垄断地租)进行了研究,形成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体系.

三、李嘉图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比较

(一)时代背景的比较

18世纪末,英国率先完成产业技术革命,社会生产力取得空前发展,进入机器大生产的时代.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社会上功利主义以及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盛行,社会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而谷物法的颁布涉及到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利益,激化了社会阶级的矛盾.李嘉图从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通过对地租与利润关系的研究,初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劳动者三大阶级的对立关系.

而19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繁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固有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无产阶级力量不断发展壮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加深,社会主义思潮普遍传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考察地租理论,并揭示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是被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的由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解释了资本主义地租的剥削本质.

(二)地租定义的比较

李嘉图认为,地租“是为使用土地原有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产品”.在上述论述中李嘉图已然认识到地主阶级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不劳而获取得地租.但“原有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的论述则是不正确的.对于地租的定义,李嘉图偏离了劳动价值论,混淆了地租与利息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第一,土地并没有‘不可摧毁的力’……第二,土地也不具有‘原有的’东西,而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马克思还指出土地上的原始森林并不是人们投资以后才产生的,土地本身不具有价值.

(三)关于地租主要内容的比较

李嘉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级差地租的概念,但他实际研究了级差地租,并对级差地租的两种形态进行了初步描述.

关于地租的起源,李嘉图认为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肥优劣、地理位置存在差异,地租也就存在差异.只有耕种肥沃的土地才会产生地租而质量较差的土地没有地租.由于人口增多,对农产品的需求增多,而土地资源有限,人们不得不耕种劣等土地,于是产生了级差地租.李嘉图将地租与土地耕种的优劣顺序联系起来,在下降序列的基础上研究了级差地租I.在他看来,农产品上涨并不是由于地租的存在,相反,地租是农产品上涨所产生的结果.同时他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前提,对级差地租II进行初步研究.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土地的肥沃性不断下降,单位劳动的产出量越来越小,因而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地租不断提高.

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对李嘉图的地租理论做了详尽的评述,既肯定其高度的研究价值,又对其失误之处进行批判.首先,李嘉图对地租的定义是错误的.关于级差地租的第一种形态,将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当做级差地租形成的原因.土地优劣、位置不同只是地租形成的条件.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则是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同时,将级差地租的形成同土地从优等到劣等的耕作顺序相联系,并不符合历史现实,也不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必要条件.其次,在研究级差地租的第二种形态,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前提,是完全错误的.他以错误的假定出发:以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不变为前提.但在实际生活中,技术进步同耕作方法改良相联系,农业劳动生产率有效改善.最后,李嘉图否认绝对地租的存在.李嘉图从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出发,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土地私有的经营垄断是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他将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同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等同起来,也就看不到绝对地租的存在.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研究地租的过程中,混淆了价值和生产的关系,马克思批判继承李嘉图地租理论体系,同时,又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马克思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地租产生的前提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在私人垄断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才产生了地租.因此,要研究资本主义地租,必须先研究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农业资本家凭借对土地经营以利润的形式获得平均利润,雇佣工人凭借自己的劳动以工资的形式取得可变资本,而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的占有以地租的形式取得超额利润.但地租,在本质上属于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包含着平均利润的扣除和平均工资的扣除.

其次,马克思对李嘉图的级差地租进行了深入发展.在李嘉图提出的级差地租的基础上,马克思明确提出级差地租的概念及两种形式,并给予科学的解释并对李嘉图关于级差地租两种形态理论的失误之处进行批判,在区分级差地租两种的同时又指出两者之间的相助关系.级差地租I是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前提.

同时,马克思引入绝对地租,马克思指出哪怕是最劣等土地也必须支付地租.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将阻碍资本的自由流动,从而阻碍了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之间利润的平均化.这造成了农业产品按照价值出售,工业产品按照生产出售.农产品的生产价值和工业产品的生产之间就会产生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就是绝对地租.农业产品的所包含的价值量必须超过这个余额,否则,最劣土地便不会被耕作.因此,哪怕是最劣等土地,都必须支付地租.与级差地租相比,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仅仅是使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超额利润也是存在的.绝对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

马克思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出发,由于农业资本使用了更多的活劳动,也就产出了比社会资本更多的剩余劳动,也就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因此,农业产品的价值就会高于社会产品生产,而两者之间这一部分超额利润就会转化为绝对地租.但这一条件仅仅是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的现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落后于工业的现象逐渐消失,那么,上述意义的绝对地租就不存在了.因此,绝对地租具有一定的历史性.

最后,马克思引入了研究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态——垄断地租.它是凭借对少数自然条件特别优越的土地的所有权垄断而占有的,商品垄断超过价值和生产的超额利润,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种特殊形式.作为垄断地租基础的垄断,不同于帝国主义时期的垄断,它不以对资本的垄断为前提,而是以对特殊地段的垄断经营为前提,绝对地租会随着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和社会资本有机构成差距不断缩小,而逐渐减少.而垄断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一般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地租会有加大的趋势.

(四)关于研究方法历史性与阶级性的比较

马克思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出发,认识到任何地租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属于社会历史的范畴,并不是永恒的,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出现而最终会消亡,而李嘉图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做是永恒的生产方式,由此认为资本主义地租是永恒的范畴.在阶级立场上,李嘉图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对封建地主阶级进行批判.而马克思则站在广大无产阶级立场上,通过对地租利润关系的研究,指出地租的本质是对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侵占,批判了封建土地私有权和资本主义土地私有权.地租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土地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地租理论是消灭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锐利武器.

马克思论文参考资料:

马克思中学毕业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马克思主义杂志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论文

马克思哲学论文

该文结论:本文是一篇关于马克思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地租和李嘉图和马克思相关马克思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