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点校类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与《文献通考物异考》点校献疑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点校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1-18

《《文献通考物异考》点校献疑》

本文是点校类有关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献疑和《文献通考物异考》和点校有关论文范文。

[摘 要]中华书局点校本《文献通考》是学界普遍征引的较好版本,对治史者提供了很大方便.或因其篇幅巨大,点校偶有疏漏在所难免,对其中物异考部分点校内容提出商讨,以期为研读和运用《文献通考》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 文献通考》点校献疑

[分类号]G255.1

1.《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唐武德二年十月乙未,京师地震.阴盛而反常则地震,故其占为臣强,为后妃专恣,为夷犯华,为小人道长,为寇至,为叛臣.”[1]

“十月乙未”似误,疑为“九月乙未”.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新唐书·五行志》载:“武德二年十月乙未,京师地震.阴盛而反常则地震,故其占为臣强,为后妃专恣,为夷犯华,为小人道长,为寇至,为叛臣.”[2]由此可见,上文《新唐书·五行志》所载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据《旧唐书·高祖纪》载:(武德二年(619年)九月)“乙未,京师地震.”[3]《新唐书·高祖纪》载:(武德二年)“九月辛未,杀户部尚书刘文静……乙未,京师地震.”[2]且武德二年十月丙申朔,本月内并无“乙未”日.故“十月乙未”似误,疑为“九月乙未”.

2.《文献通考·物异考》载:(贞观)“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1]

“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此记载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旧唐书·太宗纪》载:(贞观二十年(646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有声.”[3]《新唐书·太宗纪》载:(贞观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2]《新唐书·五行志》载:(贞观)“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2]由此可见,上文《旧唐书》、《新唐书》所载与《文献通考》同.但据《旧唐书·五行志》载:(贞观)“二十年九月十五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3]《唐会要·地震》载:(贞观)“二十年九月十五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4]且贞观二十年九月庚寅朔,“辛亥”日是为“二十二日”.故关于贞观二十年九月“灵州地震”的时间相关史籍有“十五日”与“二十二日”之不同,点校者应出异同校勘记.

3.《文献通考·物异考》载:(贞观)“二十三年八月癸酉朔,河东地震,晋州尤甚,压杀五十余人.乙亥,又震.十一月乙丑,又震.”[1]

“十一月乙丑,又震.”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旧唐书·高宗纪》载:(贞观二十三年十一月)“乙丑,晋州地又震.是冬无雪.”[3]《新唐书·高宗纪》载:(贞观二十三年)“十一月乙丑,晋州地震.”[2]《新唐书·五行志》载:(贞观)“二十三年八月癸酉朔,河东地震,晋州尤其,压杀五十余人;乙亥,又震.十一月乙丑,又震.”[2]“贞观二十三年十一月壬寅朔,“乙丑”日是为“二十四”日.”但据《旧唐书·五行志》载:(贞观)“二十三年八月一日,晋州地震,坏人庐舍,压死者五十余人.三日,又震.十一月五日,又震.”[3]《唐会要·地震》载:(贞观)“二十三年八月,晋州地震,坏人庐舍,压死者五十余人;三日,又震;十一月五日,又震.”[4]为此可见,史料所载有“五日”与“二十四日”之不同,点校者应出校勘记.

4.《文献通考·物异考》载:“永徽元年四月己巳朔,晋州地震.己卯,又震.六月庚辰,又震,有声如雷.二年十月,又震.十一月戊寅,定襄地震.”[1]

永徽元年(650年)六月戊辰朔,“庚辰”日是为“十三”日.据《新唐书·五行志》载:“永徽元年四月己巳朔,晋州地震;己卯,又震.六月庚辰,又震,有声如雷.二年十月,又震.十一月戊寅,定襄地震.”[2]《旧唐书·高宗纪》载:(永徽元年)“六月庚辰,晋州地震.”[3]《新唐书·高宗纪》载:(永徽元年六月)“庚辰,晋州地震,诏五品以上言事.”[2]由此可见,上文《新唐书》、《旧唐书》所载与《文献通考》同.但据《旧唐书·五行志》载:“永徽元年四月一日,又震.六月十二日,又震.”[3]《唐会要·地震》载:“永徽元年四月一日,地震.六月十二日,又震.”[4]因此可见,关于高宗永徽元年六月晋州地震的时间有“十二日”与“十三日”之不同.笔者认为限于唐代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仅据晋州据京师的距离而言,当日晋州地震,朝廷不可能马上得到消息进而“诏五品以上言事”.晋州“十二日”地震,“十三日”朝廷得知,进而做出反应则是可信的.故笔者认为永徽元年六月晋州地震在“己卯”日,也即“十二日”.当然,这只是笔者根据史料记载做出的一点推测,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十一月戊寅,定襄地震”亦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亦未出校勘记.据《新唐书·高宗纪》载:(永徽二年十一月)“戊寅,忻州地震.”[2]《新唐书·五行志》载:(永徽)“二年十月,又震.十一月戊寅,定襄地震.”[2]由此可见,上述《新唐书》所载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据《旧唐书·高宗纪》载:(永徽二年十一月)“戊辰,定襄地震.”[3]永徽二年十一月庚申朔,因此,关于永徽二年十一月定襄地震有“戊寅”(十九日)与“戊辰”(初九)两种不同的记载.点校者应出异同校勘记.

5.《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大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师地震,自东北来,有声如雷者三.三年五月丙戌,又震.”[1]

“ 三年五月丙戌,又震”似误,疑为“ 五月癸亥”.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新唐书·五行志》载:“大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师地震,自东北来,其声如雷者.三年五月丙戌,又震.”[2]由此可见,上文《新唐书·五行志》所载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据《新唐书·代宗纪》载:(大历三年(768年)五月)“癸亥,地震.”[2]大历三年五月甲辰朔,本月内并无“丙戌”日.故“三年五月丙戌,又震”似误,疑为“五月癸亥”.

6.《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元和)“十一年二月丁丑,又震.”[1]

点校者此处出校勘记为:“十一年二月丁丑,‘丁’,《新唐书》卷三五《五行志》二同,《新唐书》卷七《宪宗纪》作‘乙’.”显然,点校者敏锐地发现了此处记载有可商榷之处,美中不足的是并未指出何种记载为正确.据《新唐书·五行志》载:(元和)“十一年二月丁丑,又震.”[2]《新唐书·宪宗纪》载:(元和十一年(816年)二月)“乙丑,地震.”[2]元和十一年二月丁酉朔,本月内并无“丁丑”日.故“二月丁丑”似误,疑为“二月乙丑”.

7.《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庆历)“五年七月丁酉,广州地震.”[1]

“五年七月丁酉”似误,疑为“七月戊申”.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五行志》载:(庆历)“五年七月十四日,广州地震.”[5]庆历五年(1045年)七月甲申朔,“丁酉”日是为“十四”日.由此可见,《宋史·五行志》所载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据《宋史·仁宗纪》载:(庆历五年)“秋七月戊申,广州地震.”[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五十六载:(庆历五年七月)“戊申,赐辅臣及管军臣僚《临机抵胜图》……是日,广州地震.”[6]“戊申”日是为“二十五日”.故“五年七月丁酉”似误,疑为“七月戊申”.

8.《文献通考·物异考》载: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兴化军等处皆地震,潮州尤甚,地裂泉涌,压覆州郭及两县屋宇,士民、军兵死者甚众.”[1]

“治平四年秋”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五行志》载:“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兴化军等处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涌,压覆州郭及两县屋宇,士民、军兵死者甚众.”[5]由此可见,《宋史·五行志》所载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据《宋史·神宗纪》载:(治平四年(1067年))“冬十月丙午,漳、泉诸州地震.丁未,富弼罢判河阳.戊申,建州、邵武兴化军地震.”[5]故史料关于“漳泉建州、邵武兴化军”地震的记载有“治平四年秋”与“治平四年冬”两种不同的记载.点校者应出异同校勘记.

9.《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唐太宗贞观七年三月丁卯,雨土.”[1]

“三月丁卯”似误,疑为“二月丁卯”.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新唐书·五行志》载:“贞观七年三月丁卯,雨土.”[2]由此可见,上文《新唐书·五行志》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同.但《新唐书·太宗纪》载:(贞观七年)“二月丁卯,雨土.”[2]且贞观七年三月戊寅朔,本月内并无“丁卯”日.故“三月丁卯”似误,疑为“二月丁卯”.

10《. 文献通考·物异考》载:“英宗治平元年三月辛酉、十二月乙巳,雨土.二年三月壬戌,雨土.十二月己亥,雨黄土.”[1]

“治平元年三月辛酉”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英宗纪》载:(治平元年三月)“辛酉,雨土.”[5]由此可见,上文《宋史·英宗纪》与《文献通考·物异考》所载同.但据《宋史·五行志》载:“治平元年三月壬戌,雨土.”[5]治平元年三月丁酉朔,由此可见,关于治平元年三月,宋廷遭遇“雨土”之气象瑞异的现象的记载有“壬戌”日(二十六日)和“辛酉”日(二十五日)的两种不同记载.点校者应出异同校勘记.

11《. 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元丰二年十一月丁亥、五年二月乙巳、六年四月辛未,雨土.”[1]

“五年二月乙巳”疑误,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神宗纪》载:(元丰五年(1082年)三月)“丙午,雨土.”[5]《宋史·五行志》载:“元丰二年十一月丁亥、五年三月乙巳、六年四月辛未,雨土.”[5]《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一载:(元丰五年三月)“雨土.”[7]元丰五年二月癸丑朔,本月内并无“乙巳”日.三月壬午朔,“乙巳”日是为“二十四”日,“丙午”日是为“二十五”日.暂且不论是三月“二十四日”还是三月“二十五日”雨土.显然,“五年二月乙巳”雨土的记载疑误.

12.《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嘉定)“十六年五月,不雨,岳州旱.”[1]

“十六年五月”有可商榷之处.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五行志》载:(嘉定)“十五年五月,不雨,岳州旱.”[5]《(光绪)湖南通志·祥异志》载:(嘉定)“十五年壬午,岳州旱.”[8]故关于岳州遭遇旱灾是“嘉定十六年(1223年)五月”还是“十五年五月”之差异,限于资料不足和学识浅薄,笔者未能考证出哪种记载为正确.但点校者应出异同校勘记.

13《. 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哲宗绍圣三年十月辛未,西南方有雷声,次大雨雹.”[1]

点校者此处出校勘记为:“哲宗绍圣三年十月辛未,‘三年’,《宋史》卷一八《哲宗纪》二同,《宋史》卷六二《五行志》一下作‘二年’”.显然点校者经过了详实的文献比对,其扎实的古籍点校功夫值得我们后世学人钦佩.但笔者发现此处记载为正确,校勘记略显赘余.《宋史·哲宗纪》载:(绍圣三年(1096年)十月)“辛未,西南方雷声,雨雹.”[5]《宋史·五行志》载:“绍圣三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声,次雨雹.”[5]《宋会要辑稿·瑞异》载:“哲宗绍圣三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声,次雨雹.”[9]《宋史全文》卷十三下载:(绍圣三年十月)“壬申,西南方有雷声,次大雨雹.”[10]且绍圣三年十月丁巳朔,“辛未”日是为“十五”日.据此不难判断,“哲宗绍圣三年十月辛未,西南方有雷声,次大雨雹.”所载即正确,而《宋史·五行志》所载:“绍圣二年十月辛未,西南方有雷声,次大雨雹.”[5]是疑误的,且《宋史·五行志》同一事件前后所载也相互冲突.显然,我们不能根据疑误的史料来点校古籍.

14.《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嘉泰元年三月丙寅、丁卯、戊辰,连雨雹.”[1]

“丙寅、丁卯、戊辰,连雨雹.”似误,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宋史·宁宗纪》载:(嘉泰元年(1201年))“三月丙寅,雨雹.戊辰,复雨雹.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己巳,雨雹.”[5]《宋史全文》卷二十九下载:(嘉泰元年)“三月丙寅,雨雹.戊辰,复雨雹.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己巳,雨雹.”[10]且嘉泰元年三月辛亥朔,“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分别为“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日.史料并无“丁卯”日雨雹的相关记载.故“丙寅、丁卯、戊辰,连雨雹.”似误,疑为“丙寅”、“戊辰”、“己巳”日雨雹.

15《. 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后周太祖广顺三年十一月,雨木冰.”[1]

“广顺三年(953年)十一月”似误,疑为“广顺三年十二月”.点校者未出校勘记.据《旧五代史·周太祖纪》载:(广顺三年)“十二月戊申,雨木冰.”[11]《新五代史·司天考》载:(广顺三年)“十二月戊申,雨木冰.”[12]《五代会要·木冰》载:“周广顺三年十二月一日②,雨木冰.”[13]“广顺三年十一月”似误,疑为“广顺三年十二月”.注释:① 绍圣三年十月丁巳朔,“辛未”日是为“十五”日,“壬申”日为“十六日”.据上述文献所载此处疑误.② 广顺三年十二月丁未朔,“戊申”日当为“二日”,结合上述其他史籍所载此处记载疑误.

参考文献:

[1] 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3] 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 王溥.唐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5]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 李焘撰,上海师大古籍所、华东师大古籍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7] 陈均编,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6.

[8] 曾国荃(. 光绪)湖南通志[M].续修《四库全书》本6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9] 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10] 佚名著.汪圣铎点校.宋史全文[M]北京:中华书局,2016.

[11] 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12] 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

[13] 王溥.五代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龙坡涛男,1988年生,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宋史、宋代历史文献.

(收稿日期:2016-12-09;责编:王天泥.)

点校论文参考资料:

归纳上述:此文是大学硕士与点校本科点校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献疑和《文献通考物异考》和点校方面论文范文。

相关免费毕业论文范文

热门有关优秀论文题目选题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