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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有关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与开展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为十九大创造良好环境类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宣传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2-04

《开展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为十九大创造良好环境》

本文是宣传类有关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虚假宣传和良好环境和欺诈类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自8月下旬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陆续派出14个督查组,历时三周时间,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9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督查已于近期结束,从督查情况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部门工作力度加大、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形势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仍然存在风险隐患,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特别是食品安全基础薄弱、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督查刚刚结束,一场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又拉开了帷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牵头成立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担任组长,、、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8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目前,各地正在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层面模式,抓紧组建本辖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推进社会共治,保证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步调一致、协调联动、衔接顺畅.

食品安全形势好转

欺诈和虚假宣传仍是顽疾

近年来,在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也有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有的为了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和虚假宣传.二是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其中针对中老年人和病人的欺诈行为较多,媒体多次.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特别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称疗效,消费者很难辨识,容易上当受骗.

针对这类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利益驱使,这类问题屡打不绝、屡禁不止、重复反弹,已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顽疾”、一大公害,影响十分恶劣.

一是对公众健康带来风险.不法分子为了宣称疗效,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或其他化学成分,不仅对身体没有任何保健作用,有的造成肝、肾功能伤害,甚至造成急性中毒事件.

二是对产业发展带来影响.我国食品产业占GDP的15%左右,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保健食品产值超过3000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有2000多家.个别或少数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影响到食品行业的整体形象,导致整个行业蒙受损失,而每一次补救都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三是对社会稳定带来隐患.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群体众多,欺诈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蒙骗消费者,损害的不仅仅是钱财,而且伤及的大多是老人、病人,挑战的是人们的心理底线,最终伤害的是政府公信力.而有的个案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演变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政治任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

此次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4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此次整治的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

此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三是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履行法律责任,对利用其平台、场所从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对于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是督促进口商履行主体责任,对其进口的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以及标签标识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使此次的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纷纷表态,要多措并举,保证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整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净化网络环境

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按照党和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大力整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保障了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夯实互联网管理基础,完善了法律法规.比如,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修订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配合工商总局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互联网食品安全领域相关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同时,部按照总书记关于互联网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技术优势,强化域名、IP地址、网站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为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食品安全领域相关治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为了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净化互联网环境,还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互联网食品安全、虚假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禽畜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2016年,部省两级通信主管部门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等部门处置违法违规网站60个;2017年1-8月,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等部门处置违法违规网站34个,震慑了从事互联网食品违法违规活动的不法分子,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下一步,将根据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式,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一是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修订、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资源、业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构建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的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完善违法违规网站处置流程,健全部门间、部省间快速联动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网站处置能力,为各管理部门做好支撑工作.三是加强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APP)和云服务等网络接入服务的监管,有效遏制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业态蔓延.四是积极组织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食品安全理念,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保护的良好风气.

:寻找规律 重点巡查

持续开展“利剑”行动

近年来,各级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持续开展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犯罪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发现此类犯罪有以下特点:侵害对象以老年人为主;推销方式五花八门,主要包括:组织健康讲座的“会销”、通过电视购物或者健康养生节目的“电视销”、培训专人打电话的“话销”、通过微店、淘宝网店的“网销”等;其行为不仅可能涉及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还可能涉及诈骗、虚假广告、侵害公民等违法犯罪.各地机关根据以上规律特点,发动基层民警深入社区乡村,重点加强对公园广场、老年人活动中心、医院周边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巡查,同时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等电商企业的联动协作,利用大数据筛查分析,及时排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各地机关将主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坚决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严格执行案件移送、鉴定检测、涉案产品处置等规定,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对食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电视广告虚假宣传、老年人受欺诈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注意加强个案解剖、系统分析,从中发现普遍性的规律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引导的有效办法,着力提升打击整治的整体效能.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及时一批典型案件,教育群众,防止上当受骗.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配合,对打击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定性、罪名适用、鉴定检测等法律问题,及时沟通,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证据标准,适时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准确、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商务部:突出重点

扎实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商务部表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按照此次整治方案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第三方平台的行业管理.各级商务部门作为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对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络、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流通企业,要加强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作为高压线.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流通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要督促第三方平台企业履行对入住商户的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虚假宣传和欺诈,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网信部门督促平台企业和商户立即下架产品,及时纠正虚假宣传和严查欺诈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商务执法,用好12312商务执法,及时将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线索转交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进口环节的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保健食品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外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商加强管理,对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督促进口商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相关产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违反外贸经营法律法规的,按照规定进行查处.

三是积极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食品保健品流通企业的指导,督促依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明确、质量标准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四是严格抓好直销行业管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确定了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6类直销产品,要求直销产品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符合强制性认证、有关标准要求.目前直销企业备案的保健食品601种,较去年增长24%,从直销销售额看,保健食品是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达47%.为了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直销条例对直销企业欺骗、误导等宣传或推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商务部作为直销企业审批管理部门,会对直销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审批过程中,从严审查申请开展直销的保健食品企业,特别是要关注是否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已经批准的直销企业,做好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直销企业发生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保障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

工商总局:

加强对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

为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将食品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依法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加快“两品一械”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的修订工作,为规范食品广告发布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强化食品广告日常监测检查,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努力防止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切实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三是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项任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包括食品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工作,对被有关部门就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积极推进部门间开展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以《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实现对失信食品企业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尚德守法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12315五进”工作体系的作用,多方式、多途径,持续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氛围.要及时通报食品市场监管维权的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教育、警示作用.要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围绕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大讲堂”、消费体验等消费教育活动,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倡导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

质检总局:严把食品进口关

目前,进出口食品贸易增长迅猛、全球食品供应链愈加复杂、全球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凸显,导致进口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从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实际看,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未经批准的物质和其他仅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时有发生.部分进口商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的概念,标签虚假标识,在口岸遭到退货或者销毁的案例也不在少数.2016年,检出并未准入境不符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食品3042批、货值565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4%、135.5%.为此,全国质检系统以更有效的手段、更科学的监管来实现严格把关,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一是按照“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全程控制、国际共治”原则,以落实全球食品供应链各方责任为主线,建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3个环节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

二是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推进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境外体系检查、基层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口岸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实现进口食品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结合质检系统目前正在开展的“国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风险监测和检验检疫、严格落实进口商审核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标签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对进口食品安全工作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依法从严整治,确保国门安全.

下一步,全国质检系统还将进一步落实与农业、食药等部门及各地政府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推进资源共享;加强国际合作,全面建立与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推动与有关国家监管机制的对接;严查境外主管部门对输华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生产加工过程监管和签证监管责任落实,形成互通互联、共治共享的国际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通过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体整治环境.

新闻出版:

营造舆论氛围 强化协同治理

近年来,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自觉践行职责使命,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食品、保健食品的宣传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治理,收到明显效果.下一步,为进一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将结合实际,大力强化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以及视听节目网站,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宣传,既要加大正面宣传,又要及时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地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以及视听节目网站,要切实增强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严格管理制度、严格办事程序,所有食品、保健食品广告,都必须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没有问题后才能发布,严禁播出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此外还要强化日常监管和督查,认真执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七类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医疗养生类节目,切实维护广告发布的良好秩序.

三是加强合作,强化协同治理.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要积极配合食安办、食药监、工商、、工信等部门的查处工作,将工作情况和所发现的涉嫌食品、保健食品等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广告主、代理企业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为查找违规广告源头提供线索,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

网信办:

做好调控管控 遏制恶意炒作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人心向背,相关话题一直是网上的热点、敏感点,容易引发恶意炒作.做好网上涉食品安全信息内容的调控管控,是网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网信办将涉食品安全舆情管控纳入工作重点,与正在开展的其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深化落实既定工作机制和流程,进一步提升人防技防水平,紧盯主要商业网站、“两微一端”、搜索引擎、论坛、贴吧等重点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坚决遏制恶意炒作.

另外,网信办还将深入落实“重双基、强双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日常巡查,提升发现力和处置力.加大对属地网站的督导检查,指导网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技术手段建设、员工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要充分运用考核、处罚等管理手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同食安办、食药监、工信、、商务、工商、质检、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完善相关长效机制,提前预判舆情热点,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线上线下联动,严防通过网上串联形成网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指出,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老百姓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

毕井泉强调,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具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处置结果,公开对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三是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依法严格落实《刑法》、《食品安全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定期统计案件查处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四是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既要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严惩犯罪分子,也要调查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毕井泉最后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宣传论文参考资料:

宣传论文

法制宣传论文

总结:这是一篇关于经典宣传专业范文可作为虚假宣传和良好环境和欺诈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宣传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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