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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抄方面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与是抄袭门还是作风门?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是抄范文 类别:学年论文 2024-02-23

《是抄袭门还是作风门?》

本文是是抄方面学年毕业论文范文和作风门和抄袭和作风相关论文范文。

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一事,又曝出新消息.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经过该县县委办、县纪委等部门的初步调查,确认文章非县委书记李志锋本人所写,而是县纪委工作人员撰写,县委办工作人员提交.但具体是县委办将文章提交给延安市纪委,由市纪委提交给《延安日报》,还是县委办直接提交给《延安日报》的,该工作人员表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7月6日,该县开展生活会,县委书记就此事作出检讨.目前,文章作者还未找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此前媒体报道,这篇署名李志锋、题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与新华社2015年一篇800多字的时评雷同.换言之,无论文章出自谁之手,抄袭一事已是板上钉钉.过去也出现过领导讲话稿抄袭的闹剧,但这起事件的吊诡之处,还不在于是抄袭,而是一篇发表在市级党报、署名为县委书记的文章,居然是“被署名”,这显然给舆论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舆论对事件的关注焦点,也从最初的抄袭疑云,变为这篇文章到底是怎么出炉的, “被署名”的县委书记在之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对于“被署名”一事,目前有两种回应.最初媒体的报道,援引富县相关方面的说法称,该篇署名为李某的文章系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现在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给出的最新说法,是确认非县委书记李志锋本人所写,而是县纪委工作人员撰写,县委办工作人员提交.

无论该文是由谁撰写和提交,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抄袭是不对的;二,县委书记的文章由县纪委或县委办“操刀”,似乎也说得通,但问题在于,如果连作为署名人的县委书记本人,都对文章毫不知情,显然就相当蹊跷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谁有权力打着县委书记的名号发文,其目的又是什么?目前来看,李志锋对于文章是否知情,继而是否知道文章存在抄袭一事,仍是一个谜.但这一细节却很重要,涉及到是否真的是“被署名”.

按常识推断,该文从见报到被质疑为抄袭,期间经历了大概一周的时间.即便李志锋在文章发表前对发文一事不知情,但文章发表后仍不知情的可能性恐怕很小.要知道,县委书记在市级日报上发文,可不是想发就能发,必须有一定程序,而见报后县委书记都还被“瞒在鼓里”的可能性很小.那么,李志锋是否真的是文章抄袭引发舆论关注后,才知道此事,还是文章发表后、舆论关注前就已经知情,抑或是文章虽然不是自己所写,但由自己“授意”、 “把关”,这些都需要相关调查给出明确的说法,因为其不仅牵涉到李志锋个人责任的大小,也关系到事件的定性.当然,县委书记作为当地的“一把手”,无论是否对此事知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难说自己无辜.

仅就目前各方给出的信息看,县委书记署名文章被爆抄袭、又传出“被署名”的罗生门,不管具体细节怎样,都反映了内部管理的混乱和失序.要知道,县委书记的署名文章可不是一般的个人作品,而实际是一种公权力的延伸,是职务行为.那么,对应的也理当遵循严格的操作程序.署名为县委书记的文章,县委书记个人却不知情,更讽刺的是,文章的主题正好谈的是学习“三严三实”,这样的文章,究竟有几分可信度?又如何让人相信“正人先正己”‘7

一般人的抄袭可能是私德问题、文风问题,但领导干部的文章被曝抄袭,连是否知情都是个谜,已然是作风和政风问题. “被署名”的说法到底是推卸责任的说辞,还是属实?这篇文章从撰写到发表以及引发舆论关注后的应对,到底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又涉及怎样的问题,当地上级部门都有必要给出严肃调查,尽早解开罗生门,至少在调查问责上真正体现“三严三实”.(资料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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