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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方面有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和求职网站员工偷卖求职者简历受审有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求职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4-06

《求职网站员工偷卖求职者简历受审》

本文是求职方面有关自考毕业论文范文与求职和简历和员工方面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求职网站智联招聘的两名涉案工作人员申欢、李超,利用公司系统漏洞,将在网站求职的15.5万余份个人简历,以每份售价2元至2.5元,廉价卖给他人,获利数十万元.2017年6月2日,申欢、李超连同购买信息的北京某科技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被控侵犯公民罪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受审.公诉机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建议对申欢判处3到5年的刑罚.

发现信息遭私售,求职网站报案

2016年6月22日,求职网站智联招聘的经营方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智联招聘),向机关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巡检发现,大客户部销售经理申欢自2016年1月开始,非法获取客户简历库用户名和,向外大批量私自非法兜售简历谋取暴利,涉及数量和金额十分巨大.2016年1月至6月15日,其向外部盗卖大量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

智联招聘负责人说,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销售人员去联系有招聘需求的公司,双方签署《服务合同》,对方缴纳服务费用后,公司会提供网站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初始给对方,对方在已开通的权限内对简历库的个人简历进行下载.报案人员说,智联招聘每份简历给招聘方报价是50元,申欢对外的兜售为2元至2.5元一份,公司为此蒙受损失近2500万元.

经机关侦查,申欢和该公司人员李超,以及购买这些信息的北京某科技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归案.

据检方指控,申欢、李超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出售给余秋云的个人简历信息超过15.5万条.检方认为,应以侵犯公民罪,追究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申欢犯罪获利达数十万元,给李超的“好处费”有4万元.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公诉机关依据该司法解释,建议法院对申欢判处3到5年的刑罚.

揭秘:销售和合作“做”简历卖钱

对于如何获取如此大量的招聘简历,申欢说,他发现公司的程序有漏洞.正常情况下,他和客户签了合同后,经公司财务进行审批合格,系统会生成一定数量的简历.他将网站的一个账户和发给客户,客户自行到后台下载简历,提取完毕后,该账户内的数据为“0”.

申欢发现,数据提取完毕后,要和人员确认是否使用完毕.如果回复没有使用完毕,数据就又恢复到初始的定量数据,他便可以将这些又生成的简历下载卖给别人谋取利益.

正因如此,申欢便说服公司李超一起“做”简历,每“做”成功一次,申欢给李超用微信发200元红包.

李超说,当申欢找到自己要这些简历的时候,他已经想到了“不是卖钱就是充当销售业绩获取奖励”.当时正赶上自己的妻子住院需要用钱,他就收下申欢发来的微信红包,当做自己赚的“外快”.

1985年出生的申欢,2008年毕业后便进入了智联招聘.在庭审中,他数次落泪,称自己并不知道在做犯法的事,以为只是触犯公司内部规定.

专家说法:被告员工触及多重法律关系

招聘公司可以售卖的,为何其员工销售就触犯了刑法?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解释称,按照规定,智联招聘收集用户,符合正当合法必要性原则.但是,其员工个人是没有权力收集和转让用户信息的,如果私自转让,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人.

因此,该案中的被告人触及了多重的法律关系.首先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其次违反了内部的规章制度,最重要的是触犯了刑法中的侵犯公民罪.

求职论文参考资料:

上文结论,本文是一篇关于对写作求职和简历和员工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求职本科毕业论文求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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