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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和对审美对象客观美的追问重新构建审美唯物观方面本科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审美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2-24

《对审美对象客观美的追问重新构建审美唯物观》

本文是审美类硕士毕业论文范文跟审美唯物观和客观和对象有关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今天我们探讨和重新认识审美的基本问题,就是为了澄清并从根本上抛弃所谓“美是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属性”的错误认识,弄清审美主体的“审美观”是决定审美对象“美”“丑”的关键因素.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美观作为我们判断各种文学艺术美丑的主导标准,来强化自身文化价值的优越感和认同感,提高我们审美判断力和鉴赏力,主动掌握审美话语主导权,在扩大文化交流的同时不迷失自己;以更加自信的态度、更加宽广的视野和宽容的心态辨别并吸纳人类各种优秀文化,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实现中华精神文化的伟大复兴.关键词:审美对象;客观美;认识误区;审美观;客观性;唯物观

我国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开始,展开了美的主、客观之争,经过广泛深入的讨论大家普遍认同了以李泽厚为代表的“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论.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学理论也在不断推进,而“美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这一观点却依然是国内美学界的主流观点.

那么,美是否存在于审美对象自身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审美对象的逻辑追问

首先,我们借用一下李泽厚先生举的国旗的例子来探讨一下审美对象的客观美.李泽厚先生认为,国旗“它的美是在于它代表了中国,代表了这个独立、自由、幸福、伟大的国家、人民和社会,而这种代表是客观的现实.这也就是说,国旗一一这块红布黄星、本身已经成了人化的对象,它本身已具有了客观的社会性质、社会意义,它是中国人民‘本质力量的现实’正因为这样,它才美.……而我们的美感(我们感到国旗美)就仍然是这一客观存在的美的主观反映”[1]66.其实他的观点是比较片面的.恰恰相反,我们用国旗来证明“美不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却再恰当不过了.

五星红旗“它代表了中国”,确切地说代表“新中国”,这是它的客观属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哪个群体的,哪个阶级的,持何种政治理念,甚至不承认中华人们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国家、政府、群体及个人都否认不了这一点(他们可以否认新中国的合法性,但否认不了五星红旗是有特定含义的图案,如果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使用五星红旗的图案肯定是不被允许的.这充分证明他们承认五星红旗的代表性).因为五星红旗及其代表的含义都是其自身的客观属性.

尽管这些都是客观事实,我们也不能就此得出结论,不承认新中国的那些人会因此就感受到五星红旗是美的.

国旗是典型的政治性标志,代表特定的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因此,它的美是具有鲜明价值取向的,怎么能“不依存于人类的主观意识、情趣的”呢?显然,李泽厚先生所提到的“我们中国人”是以否定“退居台湾的旧中国遗民及不拥护新中国的群体”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怍为国家典型象征的国旗却存在一个超越阶级的所谓客观美,这不是荒唐吗?

那么,审美对象自身是否存在客观美呢?

为便于讨论我们先假定两个前提:第一,审美对象自身存在美的客观属性;第二,“存在决定意识”原理适用于审美活动.按照这个原理,人的美感来源于物自身存在的美.物的美可能导致人的美感(必要条件、可能性),但人的美感必然来自物的美(充分条件,必然性).美感的存在足以证明审美对象客观美的存在.

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

第一,审美条件必须具备.审美对象、审美主体和审美态度三个要件都具备是审美活动开展的前提.如果没有审美对象,我们无从审美;如果仅有审美对象,没有审美主体,审美对象也无所谓美、丑;如果仅有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审美主体以科学的求真态度或以功利的求善态度也不能构成审美活动,只有审美主体以审美的态度观赏审美对象才形成审美.

第二,问题的出现.审美条件具备了,美产生了吗?当然,人们的确感受到审美对象的美.然而,问题也出现了:面对同一个审美对象,人们的感受并不一样,有些人感觉到美,而另一些是则感觉到了丑.例如我们中国人普遍感受月亮的美,如“花容月貌…‘花好月圆”等都是反映月亮美的.但是,在西方人的眼里却往往把月亮看成丑陋的审美对象.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这样的对白:“起来吧;美丽的太阳!赶走那妒忌的月亮,她因为她的女弟子比她美得多,已经气得面色惨白了.”王尔德在《莎乐美》中借用剧中人的口这样描述:“噢!月亮的样子多么古怪呀.你会以为它是死女人的手,正在寻找裹尸布把自己覆盖上.”中国人把月亮视为爱情的见证人,而西方人却把太阳比情和完美的象征,称爱人是“心中的太阳”,阿波罗(太阳)神是完美精神的代表.当然太阳在中国也是普遍赞美的对象.然而,如果因此就认为太阳的美是全人类共同的感受未免主观臆断了.中国夏桀王朝统治时期,百姓痛苦不堪,他们把对桀王的怨恨移情到太阳上,据《尚书·汤誓》记载当时的百姓说“时日何丧,予及汝皆亡!”(意思是,什么时候你这个太阳能灭亡,我和你同归于尽!)在他们眼里太阳已经丑恶得不能忍受.另一方面,大家普遍认为丑陋的东西,却有人认为美,如蟾蜍是丑陋的动物看似没有争议,但是经商的人们却把它视为财富的吉祥物——招财金蟾.可见,对于任何审美对象,都有可能产生美、丑两种截然相反的感受.

第三,客观标准的排除.蔡仪先生曾经提出存在美的客观标准,主张“所谓美的就是典型的,典型的就是美,这就客观现实来说是如此,就艺术来说也是如此”【5】.当然,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如用物种的典型性衡量,符合的就认为美,那么蟑螂、苍蝇、老鼠、蚊子等它们都会具有物种的典型性,难道它们美吗?显然这个观点是靠不住的.对此,朱光潜、李泽厚等进行了批评,否定了美的所谓客观标准.朱光潜认为“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6】.李泽厚认为,“蔡仪拒绝从自然与实践(社会实践)的活生生的关系中去考察和把握自然的美,认为自然美与人类生活根本无关,认为自然美在于自然本身,它先于人类而存在……,这就很容易走上神秘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论的道路上去.”

第四,审美感受的可靠性.对于同一个审美对象,人们的审美感受往往不同甚至相反,是否出自审美能力不同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比如对月亮的审美,在中国人看来,月亮是美的,然而,西方人却不这样看,他们往往感觉月亮是丑的.中国人的审美能力是正常的,感受是真实的.那么西方人的审美能力就不正常吗?当然也不是,他们的感受也是正常的、真实的.

第五,审美对象出现自我矛盾的属性.我们说,审美主体的美感来源于审美对象的美.审美对象的美可能导致审美主体的美感(必要条件、可能性),但审美主体的美感必然是由审美对象的美(充分条件,必然性).由此推论,美的感受一定能证明审美对象客观美的存在;同理,丑的感受一定能证明审美对象客观丑的存在.美、丑都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第六,美感不同的原因来自审美观的差异.我们对审美感受相同的群体进行划分,并做对比分析就会发现原因.对月亮的感受不同来自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对太阳感受不同源于人们对审美对象投射的感情相反,对国旗的感受不同因为人们不同的政治立场等,概括到一点,就是审美观的不同.

第七,以共同的“审美观”为前提必然产生相同的“审美感受”,是客观必然的规律.我们把审美观相同的人们划分归类到一起,就会发现,具有共同审美观的群体,必然产生相同的审美感受.如以“拥护新中国的人们”为“五星红旗”的审美前提,那么美是必然的.美在这个群体眼里是绝对的,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在这一点(特定的群体感受特定对象的美)上是具有客观性的.如果以“不拥护新中国的群体”为“五星红旗”的审美前提,结论则是相反的,这个结果也是客观必然的.可见,审美主体的审美观是审美对象美丑的决定因素.

从以上推论我们发现,以“审美对象自身存在客观美”出发,必然导致这个观点的自相矛盾,由此可见,“美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是一个伪命题.基于此,我们推断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是决定审美对象美丑的关键因素.

二、审美对象客观美产生的缘由

第一,历史的误导.

美不是审美对象本身的客观属性.那么审美对象的客观美是从何而来的呢?让我们探讨一下.

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中讲述了苏格拉底曾与希庇阿斯探讨美的过程,他们探讨了美的小姐、美的母马、美的竖琴、美的汤罐等诸多美的事物,但到底美是什么,终究没有答案,最后,苏格拉底无奈的发出了感叹:“美是难的.”

尽管苏格拉底是古希腊智慧的化身,他依然没有找到“美是什么”的答案,然而却把探究美的视线锁定在了审美对象上.先哲的权威效应误导了后来众多美的探索者们.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柏认为“美的物分享了美的理式”,并概括了美学的一个基本范式:“只有从具体的美进入到美的本质,才算达到了对美的理论理解;只有从美的本质进入到具体的美,才算知道整个美学体系.”此后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往往大多沿着这条思路,在“审美对象”中寻找美的理念(理式)或存在,狄德罗提出“我把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作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1 0】.黑格尔认为,美的理念“不是在哲学逻辑里作为绝对来了解的那种理念”,“而是化为符合现实的具体形象,而且与现实结合成为直接的妥帖的统一体的那种理念”[1l】.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美是生活”,等等.当代的很多美学家依旧循着“审美对象”这个传统的路径寻求美的答案,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适用理论的误区.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无疑是正确的.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为审美活动澄清前提,划定界限.所谓美的客观性的错误在于把应该适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审美活动硬拉到自然科学的领域进行探讨.

审美活动是带有个人价值观倾向的社会性活动,审美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审美不是自然领域的科学行为.

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存在决定意识”原理作为自然科学的公式,在审美领域生搬硬套.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引向社会历史领域,在论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演变等历史趋势时都采取了宏观性综合推论的方法,没有采取一事一证的简单直接的碎片化方法,原因不单纯是因为其繁琐、零碎,根本还在于社会现象的论证和社会规律的探索,不能直接采取套用公式的方法.例如论述“价值决定”这一经济学命题,就全然不能采用一事一证的论证方式.如他没有直接论证,某个商家某段时间生产的某一批次、某个型号的某件商品的,是由这件商品的价值决定的.如果把适用整体性综合推论的命题,进行个别的一事一证的简单推理,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把唯物主义哲学泛化,把复杂的社会领域的现象生拉硬拽到自然科学领域,用唯物决定论武断地套用,必然导致荒唐可笑的结论.

笛卡尔证明上帝存在就是一个经典的荒谬事例.笛卡尔的证明是用理性主义的思维,他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利用原因大于或等于结果的原则,认为上帝观念的完满性只能来源于上帝,所以上帝必定存在.他说:“单从我存在和我心里有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也就是说上帝)的观念这个事实,就非常明显地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应该承认笛卡尔的逻辑推理上没有问题,但结论是荒谬的,为什么?适应理论的范畴错了.现实世界的确是不完满的,不能因此就认为人们不能想象出一种理想的状态作为自己的追求和表达.按照宇宙大爆炸理论,约50亿年前太阳系出现,约45亿年地球出现,大约37亿年地球上生命出现,人类出现当然时间更短,不能因此断定人们就不可以想像并创造一个“永恒”的概念,更不能因为人类有“永恒”这个概念,就证明人类已经经历过至少一个永恒.人类很多古老民族都有“永生”或“长生不老”的概念,我们可否因此就推断出神仙的客观存在?人们从审美对象中寻找美的原因的逻辑何尝不是笛卡尔关于“上帝”存在(感觉就一定来自感觉对象的实体原型或理式)逻辑的另一个版本.

三、审美唯物观的重新构建

美不是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属性.美是审美者经过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活动产生的对审美对象的主观判断或评价.美是审美结论,不是审美前提.

物的美丑是由审美的人所持的审美观决定的.那么,人的审美观是从哪里来的,先天的吗?不是.脱离人类社会的狼孩、猪孩,自然不会有与正常孩子相同的审美观.审美观是人们思想凭空产生的吗?当然也不是.人的审美观总是以某些审美对象为参照基准,不可能脱离现实存在而凭空产生.那么审美观是如何形成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包括群体意识和个体意识),审美观作为审美者的价值判断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意识的范畴,当然要取决于人的社会存在.何种社会存在决定何种社会意识当然也包括审美观.

首先,不同的社会形态决定不同的审美观.1908年由考古学家约瑟夫·松鲍蒂(Josef Szombathy)考古发现的旧石器雕塑“威林多夫的维纳斯”,其最突出的特征是极具夸张性地塑造了与女性生殖有关的和臀部,四肢短小,面容没有被塑造.从雕像的体态的特征看,“唯一令人比较信服的解释只能是:在原始人看来,女性的美,就在于她们能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以生殖为美,多产为美,乃是他们所推崇的审美风尚.”这一点与米洛斯的断臂维纳斯大相径庭.其根本原因就是威林多夫的维纳斯产生在约公元前3万年,人类初始,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底下,族群的繁衍和人手的增加是扩大族群竞争力和增强生产力的基本途径,生育更多的孩子就成为当时人类的普遍的向往和追求的目标,女人的生殖能力强弱就成为女人美丑的主要标准.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后,通过提高科技水平来提高生产力成为根本途径.族群的生存竞争转化为国家或民族的综合国家和文化竞争,个人的竞争也由体力的竞争转化为智力甚至心理素质的竞争,女子的生殖能力已不再是衡量美丑的标准,她们的容貌、形体、学识、修养、气质、品行甚至性格成为衡量美丑的主要标准.所以,人类的审美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的.

其次,审美者所归属的群体(如国家、民族、阶级或阶层等)也是社会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民族、阶级或阶层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群体认同观,这些也决定了审美者的审美观.如“拥护新中国”的人们就具有以“五星红旗”为美的共同审美观.通常人们认为自己国家和民族的习俗是最优越的,当然也是最美的,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自然要逊色一些.中国人都能感受春节有张灯结彩、鞭炮齐鸣的美,中秋节有“千里共婵娟”的美,等等;对日本人参拜的习俗就感到极其丑恶.

再次,社会文化也是社会存在的重要因素,不同的社会文化也决定不同的审美观.中国封建社会一度出现女子裹足的病态审美,正是社会存在决定审美观的文化因素作用的典型例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其前提条件,社会文化因素起了关键作用.当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社会经济自给自足并有了充足的生产、生活储备,女人不再作为主要劳动力,同时“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一系列封建价值观被过度强化,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属物的基本地位的确立,导致了社会上“三寸金莲”病态审美观的出现,更为离奇的是女子裹脚的现象为社会所普遍接受,且经久不衰,尽管满清入主中原后也一再下令禁止,仍然无济于事.由此可见,社会文化因素对社会、家庭甚至个人的审美观的形成和确立也起到关键作用.从另一方面看,它也显示了审美观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巨大力量.

另外,审美者所归属的国家、民族的发达水平,文化先进程度以及综合影响力等也是社会存在的组成部分,也决定着审美者的审美观.比如发达国家在审美观上就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力,如西方的审美观随着好莱坞的电影等艺术形式影响世界.落后国家和地区就很难与之抗衡.社会存在的因素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由此可见,人们的审美观是由他们的社会存在等客观因素所决定的.这一点是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它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这是审美活动的又一规律性命题.

四、结论及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存在决定意识,就是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客观现实决定我们的思想感情.”[1”这就是在抗日战争那个特殊年代关于“存在决定意识”在文艺(包括审美)领域的经典运用.具体对审美活动的解读就是,审美主体的社会客观现实决定他们的审美观.绝不是所谓“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美”决定审美者的“美感”,这样肤浅的直接套用恰恰是违背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正好掉进了机械唯物论的陷阱.

经过以上探讨,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审美对象、审美主体,审美态度是构成审美活动的三要素.

审美对象是审美活动的基本前提,但是,美不是它自身的客观属性.这是本文探讨的审美活动的规律性之一.

审美主体的审美观是决定审美对象美的关键.这是本文探讨的审美活动的规律性之二.

审美观是审美主体主观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审美主体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这是本文探讨的审美活动规律性之三.

美是审美活动的结果,不是审美活动的前提.

我们必须看到,“美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这一伪命题对我们的影响是广泛的.如果在改革开放以前,这仅仅是一个理论认识问题,但是,在对外开放已经是我国坚定不移的基本国策的今天,我们将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文化艺术的沟通与交流已经成为世界大趋势,各种思想和文化艺术思潮不断交汇、碰撞、融合,其中不乏带有各种不同价值取向的文艺作品.如果我们以这种错误的观点为我们审美的理论依据,我们就等于自动放弃了文艺判断的话语权,在不同价值取向的文艺作品面前无所适从.

今天我们探讨和重新认识审美的基本问题,就是为了澄清并从根本上抛弃所谓“美是审美对象自身的客观属性”的错误认识,弄清审美观这个决定美的关键要素,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美观作为我们判断各种文学艺术美丑的主导标准,并且以此为基础强化自身文化价值的优越感和认同感,提高我们审美判断力和鉴赏力,主动掌握审美话语主导权,在扩大文化交流的同时不迷失自己;以更加自信的态度、更加宽广的视野和宽容的心态辨别并吸纳人类各种优秀文化,为我所用,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实现中华精神文化的伟大复兴.

审美论文参考资料:

此文汇总:本文论述了关于经典审美专业范文可作为审美唯物观和客观和对象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审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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