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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类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跟生层次传统音乐教学的课程设置与其构想以中国音乐学院为例(发言提纲)方面毕业论文题目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课程设置范文 类别:职称论文 2024-01-31

《生层次传统音乐教学的课程设置与其构想以中国音乐学院为例(发言提纲)》

该文是课程设置类毕业论文题目范文和中国音乐学院和课程设置和提纲相关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传统音乐课(或称‘民族民间音乐、民族音乐’)”在国内各专业音乐院校中都处在重要的基础课程地位,从 1950 年代至今已经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材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相对统一的体系.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一体系主要是在本科层次的教学实践和经验上形成的.以建设民族音乐教育教学体系为己任的中国音乐学院,其传统音乐课程的教学亦体现出这一特点.其在本科层次已经有了相对稳定和成熟的架构,但在研究生层次的传统音乐教学还处在摸索阶段.在核心课程的设置,外延课程的支撑,具体授课的手段和形式,也处在摸索阶段.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传统音乐教学在本科、研究生(本文所指为硕士研究生,下同)阶段的差别在哪里?研究生阶段的传统音乐课程应该如何设置?

一、中国音乐学院本科层次的传统音乐教学

中国音乐学院建院 50 年来,经过几代教师的努力和探索,其本科层次的传统音乐教学形成了必修专业课、必修共同课、全院选修课的课程群体系.所谓必修专业课是针对音乐学系五年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同学设置的系列课程,包括“汉族民歌、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少数民族民歌”五门课程[2],在校内称之为传统音乐 A 类课程.这五门课程的学制均为一个学期,每周 4 课时,18 个教学周,共 72 课时.其授课方式多以常识介绍、赏听模唱、简单形态分析、初步文化理论模式为主要内容,其考试方式多为论文加模唱的形式.为了加强学生对民族乐器的认识,还开设了学制一年的民族乐器演奏必修课程,也称为“乐器副修”,由本院国乐系教师担任教学.

所谓必修共同课是针对全院所有本科一年级[3]开设的“中国传统音乐基础”课程,其学制为两个学期,每周 2 课时,36 个教学周,共 72 课时.在学期间,主要以常识介绍、模唱赏听为主,教学内容分为汉族民歌、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少数民族民歌等五个环节.每个教学环节为 6 到 7 个教学周,所用教材为姚艺君等五人编著的《中国传统音乐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考试是闭卷加模唱听辨的形式.

所谓全院选修课是指由音乐学系传统音乐方向的教师为全院开设的各门选修课,主要包括汉族民歌、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少数民族民歌(这五门课程在校内又称为传统音乐 B 类课程)、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区域音乐、工尺谱常识与视唱(声乐、器乐)、戏曲经典唱段模唱模写、小戏声腔剧种等.这类课程学制均为一个学期,每周 2 课时,18 个教学周,共 36 课时.其教材、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自定.在这些课程中,有部分会根据不同教学系部的培养方案而成为某系部的必修课程,如“汉族民歌、少数民族民歌”对于声歌系,“民族器乐”对于国乐系.

二、中国音乐学院

硕研阶段的传统音乐课程(现在开设的)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阶段的传统音乐课程主要是针对不同系别、不同专业方向设置的.从开设范围看,在现有的 10 个教学系部中,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入传统音乐类课程的只有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和国乐系.从课程性质的角度看,只有“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专题研究”三门课程,而且需要指出的是,只有音乐学系传统音乐方向的研究生将这三门课程全部作为必修课,其余系别和方向均只必修第一门课程.在必修课之外,还有“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导 读、原生民歌的传承与研究、民族艺术专题研究、区域音乐研究”等选修课程.

这个培养方案是在 2008 年制定的,当时就考虑到研究生课程要与本科教学有所差别,纳入培养方案的三门必修传统音乐类课程的功能分别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主要是从“资料”的角度考虑通过文献梳理的方式,让学生了解传统音乐研究的学科方向发展的历史,同时介绍一批必读的文献.“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则主要针对“方法”来组织教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分析的方法”就是要传递给传统音乐方向学生从微观角度解剖音乐、认识音乐内在规律的“器”. 这个“器”锋利与否决定了这个方向学生认知音乐本体的深度和以后发展的高度.“中国传统音乐专题研究”则主要邀请学界的不同专家针对自己研究的课题展开,其目的是让研究生们开拓眼界、进一步了解学界的研究热点、重点,同时也为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打基础.

比较中国院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传统音乐课程,从研究生教学的角度看,主要有两个问题.其一是开设的课程数量少、课程在全部研究生教学体系中覆盖面小,但笔者以为这一问题并不严重,这是暴露在研究生教学表层的现象,并不能关系到研究生教学的核心质量.其二是才是涉及到深层核心的问题,即研究生层次与本科层次的传统音乐教学还没有形成“质”的差别,“传统音乐”课程还没有形成“理论化”,这才是最严重、最关键的问题!

三、传统音乐课程的“理论化”

尽管全国的音乐学系都是教授各种音乐理论的教学部门,但并不意味着在理论系教授的所有课程都真正地具有“理论”的特征.毋庸讳言,本科教学中以赏听、模唱和常识介绍、简单分析为主的“概论”式的教学方式是学习的基础,尤其在当前本科学生入学前几无传统音乐认知的情况下,这种解决“知其然”具有“开蒙”性质的课程是非常重要的.但平心而论,这尚构不成“理论”的高度,仅仅“知其然”或能做简单的分析,显然是不够的,也是与我们要建设民族音乐理论体系的目标是不相称的.就笔者的理解,研究生阶段的传统音乐教学恰好应该在本科阶段解决了“知其然”的基础上,完成“知其所以然”的阶段,也就是要通过“理论化”的传统音乐课程来使学生掌握传统音乐的内在规律.研究生层次的传统音乐教学就应该完成这个从“概论”到“理论”的提高过程.

那么,什么是传统音乐课程的“理论化”,笔者以为就是通过课程能够让学生知道下面几个问题:“中国音乐的旋律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这样? 中国音乐的节拍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这样?中国音乐的结构是什么,为什么这样? 中国音乐的“润腔”是什么,为什么这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课程体系上打破传统音乐类别的界限,从更高层次把握整体传统音乐的“魂”(不再是现象、不再是“肉”).

从 1950 年代起,学界在“知其然”和“所以然”两个方面都有探索,并在 1960 年代中期就有了初步成果,后到现在也有不少成果.其中 1964 年的《民族音乐概论》可以说是解决“知其然”的代表作,对其后半个世纪各个院校编写的所有“概论”类教材都有巨大的影响.而解决“所以然”的专著也有不少,如 1960 年代的黎英海先生《汉族调式及其和声》、赵宋光先生《论五度相生调式体系》、于会泳先生《腔词关系》、军驰、李西安先生的《民族曲式》,以及 80 年代以后的沈洽先生的《音腔论》、樊祖荫先生的《中国多声部民歌研究》、杜亚雄先生的《中国乐理》、王凤桐、张林先生的《中国音乐节拍法研究》、刘正维先生的《中国民族音乐形态学》,以及很多学界前辈的论著,这些成果才可以称得上是“传统音乐理论”.但遗憾的是这些成果多以专著形式流传,并没有落实到音乐院校的实际教学,尤其是没有纳入到课程培养方案之中(如果有,也多存在于个别课的授课之中,根据导师的兴趣推荐).

如果说专业音乐院校中传统音乐教学的理想架构是:本科阶段概论课打基础、硕研阶段理论课做提升、博研阶段做论文搞创新.那么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传统音乐理论必修课程中,应该包括传统音乐的旋律学、节拍学、曲式学、润腔学等系列课程.在不同的院校、根据不同的学生来源和素质,这些课程可以适当向本科高年级或博士一年级渗透.可见硕士研究生阶段恰好起到一个枢纽的作用,处在传统音乐培养的关键所在.

图1.中国传统音乐教学核心课程的基本架构:

当然,这些课程在各院校各位研究生导师的教学实践中,可能已经通过个别课、研讨课的形式实现了,似乎没有必要在现有已经紧张的课程体系中再加入上述课程.但笔者认为尽管导师的个别指导在研究生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现代高等艺术教育毕竟不同于旧时科班私塾,仅仅依靠导师个人发挥作用是不够的,而且也是难以为继的.同时从高等教育由本科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的阶段性和衔接性来看,以及考虑到中国的高等教育在扩招之后师生人数比的现有国情和背景,需要在研究生阶段建立起针对不同专业方向培养特点的课程体系.

正如 2014 年 12 月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中指出的,在研究生培养阶段要“高度重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立足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加强课程建设,培养单位要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笔者认为这是符合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的.

(责任编辑 朱默涵)

课程设置论文参考资料:

新课程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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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杂志

新课程导学期刊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文

课程论文的标准格式

本文结束语:此文为一篇关于课程设置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中国音乐学院和课程设置和提纲相关课程设置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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