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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写的从前相关参考文献格式范文 和手写的从前类自考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手写的从前范文 类别:硕士论文 2024-01-01

《手写的从前》

该文是手写的从前方面有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和手写有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说个故事给我听吧.”

“我的故事啊?”她笑了笑,点燃手头的烟,“我的故事太俗套,不好听.”

她修长的手指夹着烟,在桌边敲下烟灰,用极轻的气息呼出一圈圈烟雾,然后抱过吉他,习惯性地把烟夹在琴头弦上,头发顺着她埋下的头滑到琴前,拦住震动的琴弦,遮住她棱角分明的、白皙的脸庞.她弹了弹烟上的烟灰,几颗落在那把旧旧的吉他上,几颗落在她如瀑的长发上.她握住一缕头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真好听.”

小时候他住我家对面,近得听得见对方看的是哪一个电视台,闻得见对方中午吃了什么菜.

小学五六年级开始,他就天天抱着那把破木吉他,大半夜弹,大中午弹,大清早弹.

于是,我那天拿把菜刀冲去对门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问候一下他的直系亲属,再问问他还弹不弹,然后再在家里放了套架子鼓,天天敲着最响的那个镲,还借了楼下那个卖山东馒头的扩音喇叭.

当然我并没有这么做.

我忍气吞声,以至于后来他弹的每首歌他只要一弹前两个音,我从开头到结尾都能完完整整地唱出来.然而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小学同班,我向老师打的他的小报告,从来没少过,每次看他妈狠狠打他一顿,我心里就暗爽.

我叫他“神经病”,他叫我“大脸婆”.我曾经很严肃地跟他说他这么叫我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从小,学校里的男生就怕我,我蛮横出了名,除了这个不知好歹的神经病,每次被我施以暴力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地继续惹我.

那时候我喜欢写文章,青春校园文学.还特别喜欢李白,把他的诗写在各种本子上,然后背下来好多.“神经病”每次都偷翻我博客,找出里面最矫情的句子背下来念给我听.整个初二寒假,我都在跟他冷战,因为他把我精心构思的一篇霸道校草男主爱上傻白甜的文章作为大冒险的赌注给他的室友看.

那时候他“啪啪啪”敲我的门,然后在门口唱“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我听着总觉得难受,听他的声音像是大热天在厨房里炒回锅肉,油烟熏得眼泪都出来了,变声期的男声油腻腻的,再加上一点尴尬的模仿,难听极了.

周日傍晚的时候,他总会背着他的吉他上课回来.有一次,我站在阳台,天气已经接近秋天了,黑得比较早,五点多的时候晚霞烧满了天,红彤彤的一片,掺合着绛紫、玫红那样明艳的色彩映在他脸上,映在他背的吉他上,映在他挥着的手上.他笑得很灿烂,跟我挥着手打招呼.

平心而论,“神经病”五官还算过得去,再加上弹吉他这个油腻的爱好,班上偷偷喜欢他的女生也不少,有一瞬间我微微失了神,觉得他像一个风尘仆仆归来的翩翩公子.

帅不过三秒,他一开口就喊“大脸婆”,我立刻反应过来这恶俗的画面,转身用力把阳台门“啪”的一声关掉,刚刚的一瞬间美好绝对都是幻觉.

但是,后来我还是原谅他了,原因是他给我的 炫舞里的角色送了一个酷炫的白头.他在 上留言,“朝如青丝暮成雪”,我最喜欢的李白的诗句,他这个不学无术的人居然记住了.

“神经病”一直扬言说要看一场Jay的演唱会,我嗤之以鼻.他继续构思他的伟大梦想,说以后要背上吉他做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我说流浪者长得帅,你长得丑,算了吧,万一路上被野狗吃了呢?他瞪我一眼,然后“噔噔”地跑去他房间里拿他的吉他出来.

吉他是纯木色的,琴头偏棕色,上面的琴弦有的已经微微生了锈,琴板上也有不少的划痕.他拨动琴弦:

“放在糖果旁的是我/很想回忆的甜/

然而过滤了你和我/沦落而成美”

那时候正好吹来了一阵风,凉悠悠的,很舒服,午后慵懒而不灿烂的阳光透过走廊的窗户悄悄射进来,刚好照在“神经病”的侧脸和吉他上.怎么说呢?“神经病”认真唱歌的样子还是挺好看的,认真唱歌的声音也还是蛮好听的,不知道是不是我没带什么偏见去听的缘故,竟觉得和之前贱贱的风格不同,带着青春期男生略青涩的嗓音,配着他轻轻的吉他声,好像阳光溜进他的吉他里,被他重新弹出来一样.

于是他好像在微微发光.

“神经病”唱完就用他惯用的贱兮兮的表情凑过来,说:“怎么样?是不是超好听,被我迷住爱上我了? 哈哈哈哈哈……”

“滚!”

我实在无法想象像“神经病”一样蠢的人怎么可能跟我一样考上实验中学高中,还偏偏跟我一个班.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他妈跟他说如果他考上了,就带他看Jay 的演唱会.之后三个月,我都没听见对面没日没夜的吉他声,而是“神经病”超大声的英语朗读声.那时候想了很久Daming 和Lingling 是谁,实在没忍住去问了,他说:“你小学没学过英语吗?”

“你一个初三的即将要中考的人还在读小学课文,你是傻吗你?”我想砍他.

“这叫巩固基础知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他说着,给我朗读了一段,“Daming,How old are you?”然后接着说,“你知道吗?这段的第一句居然不是‘怎么老是你’,而是‘你多少岁’了,神奇吧!”

“……”我竟然无言以对.

后来“神经病”真的考上了,当然,他妈妈也带他看了Jay 的演唱会,楼下张阿姨的儿子从音乐学校毕业,英文名也取了个“Jay”.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神经病”看完那“演唱会”的表情,翻着白眼儿,仿佛刚喝了一缸洗碗水,生无可恋.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死命捶着大腿叫好.

高中离家比较远,我们都坐公交车上学.他塞着耳机,忘情地跟着唱.他天天在家里放,我听得熟了,也会唱,偶尔也跟着轻轻哼.那一个夏天,《七里香》这首歌总是在循环播放.我们住在南方,夏天天气闷热,公交车上人很多,弥漫着汗臭味和奇奇怪怪的味道,衣服被汗水濡湿.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我用几个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新鲜草莓/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

那几个夏天在公交车上的回忆居然和公交车给人的感觉背道而驰,略带着薄荷味,很舒服,那些音调在形形色色的人之间游荡,好像在明目张胆地显示着青春的模样,好像永远都不惧岁月悠长,好像时光永远都不会将人改变.那种年少的勇敢和单纯,在我以后听到周杰伦的歌时都会想起来,然后悄悄地笑出声.

我刚上高中很不习惯,物理和数学都像是天方夜谭,倒是“神经病”学得很悠闲自在.物理小测又考得不太好,放学之后我在四楼的走廊上看开得很灿烂的花,心里酝酿着我的伤感句子.他从后面拍了拍我的头,然后说:“走吧.”

按照通常情况,女生应该羞涩地点点头,然后跟在他后面走了.呵,怎么可能,我转身就用他打我十倍的力气打了回去.他摸着头,露出痛苦的神情,说:“大脸婆,你怎么这么暴力?这样以后嫁不出去啊!”

“要你管!”我没好气地说.他看了我几眼,就默默地走了.

怎么就走了?跟小说里写的不一样啊?我内心默默吐槽,其实也有点失望.

学校渐渐冷清了下来.天空很暗,阴沉沉的,正当我想“天空也为我落泪”这样的话的时候,雨猝不及防下起来,“哗啦啦”打在走廊的铁质栏杆上,这时我才突然地想起我好像没带伞.

雨下了半个小时,完全没有要小的趋势,想起昨天《天气预报》说台风要在邻省登陆,怎么突然转弯来这边了?风很大,天也渐渐黑了.我又着急又生气,内心骂了“神经病”一百遍,穿着一件短袖,被突如其来的寒风吹得猛打喷嚏.正一咬牙,打算冲出去的时候,“神经病”撑着伞冲过来.

我站在那里吸着鼻涕,被风吹得发抖,看见他穿着一件浅蓝的衬衫,衣服和头发都被水淋湿,他的身后是漫天的风雨.他就这样背对着风雨,朝我冲过来,好像一个拯救公主的王子,但是这个王子太爱说笑话了,他最终没有解救到公主,跟公主错过了.

“哎,大脸婆,你咋还在?我数学作业忘记拿了,明天要检查的!倒霉!”他气愤地说.

我突然有点愣住了,满心的期待突然被打破,尴尬感在心里硌得生疼,更不舒服的,可能是因为说那句风淡云轻、毫不关心的话的人是他.

我一咬牙便冲进了大雨中,没听到他在后面喊:“你妈妈顺便叫我给你带伞啊!你干吗呢?!”

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感冒发烧在家里躺着,就听到对面他弹着吉他唱歌.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有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自那以后,我总觉得我们关系没有以前那么好了,后来分科,我选文,他选理.

有一次,隔壁开水间没水,我拐向理科班.刚上完数学课的困意还在,眯着眼睛一抬头发现“神经病”走在我前面,只不过没注意到我,他一个同班同学上去亲热地揽住他的肩膀,说:“哎,神经病,你那个小女朋友呢,怎么都没看到你跟她在一起?”

“你才神经病呢,她那么丑还那么凶,谁喜欢她啊?”“神经病”推了同学一把,然后继续和他嬉笑着讲其他事情了.

我突然站住了,然后默默地转身走回我的教室.他在九班,我在十三班,经过他教室的时候,我有点儿难受,又是那种恶狠狠的落差感,一瞬间,周围好像又是雷声滚滚,又是那日突如其来的大风.

有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好像就是从一次次这样的落差感中,不断被消耗,消耗到某一天你竟然都想不出来当初你们一起欢笑的模样.

我们的关系渐渐淡了.从以前三句不离彼此,到很少在口中谈及对方;从以前老被同学调侃的“神经病和大脸婆”,到之后两个人几乎毫无瓜葛.高三的那段时光都是在做不完的练习卷和做不完的练习卷中度过的,昏天黑地,我再也没有听到对面周杰伦的歌和他的吉他声.直到后来,大学,我南方,他北方,我们俩像相交之后就远离的两条直线,在不同的方向上走得越来越远,不回头.

大三的某天,在图书馆打开手机,看见他在微博上晒他看了Jay 的演唱会,旁边是我不认识的他的朋友.是真的周杰伦,而不是那时候她妈妈骗他的那个Jay,他附的文字是那时候他给我唱的《半岛铁盒》的歌词,他说,听周董的歌,就像回到了那几年的时光,你还好吗?

李白真是体会了人间苦乐,“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那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开始弹吉他了?你们俩后来有没有见面?”

她又笑了:“傻姑娘,故事哪里会都有结局?”

其实后来我知道台风那天他是跟我开玩笑的,他就是来给我送伞的.

其实后来他问过我为什么不理他了,我也知道那句话只是玩笑话.

其实后来我去过他北方大学的城市,在冬天的时候,我还记得那时候他的黑色风衣和后面的白雪皑皑.

其实后来我认真听了周杰伦的歌,也喜欢上了吉他,只不过他喜欢用吉他弹周杰伦的歌,我喜欢单纯用吉他弹独奏曲,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坦诚地把心事唱出来.

其实后来我像他以前说的背着吉他去流浪,只不过只有短短一段时间.我知道,无论有多少个后来,其实都没有什么用.

青春就是这样,你必须有很多个恰巧,才能把故事继续下去,你不可以删掉修改,不可以更换选择.但我们都不是电影主角,只稍稍错过一个回头,不管再怎么想弥补,都无济于事,我们就在岁月那条路上愈走愈远,落得的,是满腔呛人的回忆.

“说嘛!”

“好啦,最后我跟他在一起了,一起弹吉他,一起唱歌.”她的烟要燃尽了,把烟头从琴头取下来,在烟灰缸里熄灭.

“真的呀?”

“真的.”

我偷偷地给我们的故事编一个美好的结局,“神经病”,不知道你介不介意.

我昨天在街上听到Jay 的新歌《手写的从前》.

我觉得听着这首歌,好像在听我们的故事,平淡无味,或许又不叫故事.

那些吉他声掺着的青春年岁,那些毫无顾忌的玩笑伤害,都在我们回忆的补充说明中,被描摹得诱人又美好.你看,回忆起来,我们连名字都不愿意说,就把这样一个人当作青春的代名词.但至少回忆中的我们,都稚嫩而又勇敢,都固执又可爱,多少时间都洗不掉那样的明朗和鲜艳,那就存在回忆里吧.

“神经病.”

“大脸婆.”

再见啦.

这风铃/跟心动很接近

这封信/还在怀念旅行

路过的/爱情/都太年轻

你是我/想要/再回去/的风景

这别离/被瓶装成秘密

这雏菊/美得像诗句

而我在风中等你/的消息

等月光落雪地/等枫红染秋季等相遇

我重温午后的阳光/将吉他斜背在肩上跟多年前一样/我们轻轻地唱/去任何地方

我看着你的脸/轻刷着和弦

情人节卡片/手写的永远

还记得/广场公园/一起表演

校园旁糖果店/记忆里在微甜

我看着你的脸/轻刷着和弦

初恋是整遍/手写的从前

还记得那年秋天/说了再见

当恋情已走远/我把你埋在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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