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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军法之治类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和孙中山的军法之治为何仅持续了三个月类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的军法之治范文 类别:期末论文 2024-03-13

《孙中山的军法之治为何仅持续了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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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革命方略》中,孙中山不仅指出中国革命必须经过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之治三个时期,而且大致描绘了各个时期的任务和目标.在第一时期,义师既起,各地反正,必立军政府.此军政府集兵权与政权于一身,除指挥军队戮力破敌、驱除光复外,也要依次扫除下列积弊:“政治之害,如政府之压制、官吏之贪婪、差役之勒索、刑罚之残酷、抽捐之横暴、辫发之屈辱,与满洲势力同时斩绝.风俗之害,如奴婢之畜养、缠足之残忍、之流毒、风水之阻害,亦一切禁止.并施教育,修道路,设、卫生之制,兴起农工商之利源”.只有这些都取得成效后,才能“解军法,布约法”,进入第二时期.应该说辛亥革命正如孙中山所预想的那样,义师既起,各地反正,纷纷建立军政府.而南京临时政府是总摄各地军政府的军政府,孙中山当上临时大总统后,立即将他所构想的军法之治付诸实践,希望督率国民扫除旧污.

南京临时政府的组建

但刚开始就遇到了一些阻力.1911年12 月26 日,抵达上海的第二天,孙中山参加黄兴、陈其美在哈同花园组织的公宴.席间,商量组织临时政府方案,他提出总统制,宋教仁却力主内阁制,双方争执不下,黄兴耳语宋教仁劝其妥协,“宋频摇其首,几成僵局”.晚上,在孙中山住处继续讨论,“宋仍主内阁制不稍更,孙力持总统制不屈,面红耳赤,几至不欢”.27 日,南京的各省代表会派代表到上海欢迎孙中山,其间也谈到了组织临时政府问题:

同人谓:代表团拟举先生为临时政府大元帅,先生之意如何?

先生答:要选举,就选举大总统,不必选举大元帅,因为大元帅的名称,在外国并非国家之元首.

同人谓:在代表会所议决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本规定选举临时大总统,但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到汉口试探议和时,曾表示如南方能举袁为大总统,则袁亦可赞成共和,因此代表会又决议此职暂时留以有待.

先生答:那不要紧,只要袁真能拥护共和,我就让给他.不过,总统就是总统,临时字样,可以不要.

同人谓:这要发生修改组织大纲问题,俟回南京与代表会商量.

先生又谓:本月十三日(农历十一月)为阳历一月一日,如诸君选我为大总统,我就打算在那天就职,同时宣布中国改用阳历,是日为中华民国元旦,诸君以为如何?

同人答:此问题关系甚大,因中国用阴历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习惯,如毫无准备,骤然改用,必多窒碍,似宜慎重.

先生谓:从前换朝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倒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朝代不同,必须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改用阳历一事,即为我们革命成功后第一件最重大的改革,必须办到.

同人答:兹事体大,当将先生建议报告代表团决定.

可见对于孙中山组建政府的方案,即使是其党内同志都持有异议,更何况与他相对不熟悉甚或隔膜的迎孙代表及其背后的各省代表会呢.这意味着孙中山的军法之治不可能令出必行,完全贯彻其意志.即以上述争议为例,他的总统制、改用阳历主张经代表会辩论甚久,始获通过,而大总统前的“临时”字样依然保留.

当选临时大总统后,孙中山首先宣布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元,尽管仍遇到阻力,被迫做出妥协,于阳历明阴历节候,但毕竟改元使中华民国具备一个近代国家应有的外观.随即他着手组建政府,任命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五部扩增为九部,并提出各部总长人选:黄兴,陆长;黄钟瑛,海长;王宠惠,外交总长;宋教仁,内政总长;陈锦涛,财政总长;伍廷芳,司法总长;汤寿潜,交通总长;张謇,实业总长;章炳麟,教育总长.结果宋教仁、章炳麟遭到由各省代表会改称的代理参议院否决,王宠惠则饱受争议,因为伍廷芳任外交总长更合适.于是宋教仁、章炳麟被替换,王宠惠主动请辞,孙中山对他说:“吾人正当破除所谓官僚资格,外交问题,吾自决之,勿怯也”,说服他继续留任.九部总长名单通过后,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府——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

孙中山的军法之治

“临时之政府,革命时代之政府也.”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宣布临时政府的内政外交方针是实现民族统一、领土统一、军政统一、内治统一、财政统一,去除清代的辱国举措和排外心理,使中国为国际社会所重视.为达到此目的,孙中山主要做了几方面的努力:首先,在国家治理方面,他除旧布新,建章立制,在政权建设上确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行政体制,设官分职,明确权限责任,同时也构建地方行政机制,推动地方政权建设;在人事管理上实行现代文官体制,通过考试选贤任能,并清除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改变称呼,以官员为人民公仆;在维持治安上,整饬军队,颁发军律,严禁军人任意抢掳,残杀无辜,私募军饷,勒索强买,擅封民屋财产等;在发展经济上推行新政策,保护私人财产,制定商业注册章程,鼓励兴办实业等;在推动教育上改革学制,普及教育,采用新式教科书等;在保障人权上不准刑讯体罚,禁止买卖人口,提倡男女平等,取消所谓贱民身份;在社会上革除陋习,树立新风,如废跪拜、剪发辫、禁缠足、禁、禁、易服饰等.凡此种种,皆异乎往古,展示了一派革故鼎新的气象.

其次,在军事统一方面,他加强领导,组织北伐.由于清政府尚未推翻,孙中山在进行政权建设的同时,也整编军队,筹划北伐.其用兵方略是“以鄂湘为第一军,由汉京铁道前进;宁皖为第二军,向河南前进,与第一军会合于开封、郑州之间;淮扬为第三军,烟台为第四军,向山东前进,会于济南、秦皇岛;合关外之军为第五军,山陕为第六军,向北京前进”.等一、二军与三、四军各自会合后,再联合五、六军,“共破虏巢”.为了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孙中山在总统府内设立参谋部和大本营两个机构,直接隶属于他.这两个机构不入政府系列,前者指挥作战,后者负责军需供应,长官都由陆长黄兴兼任,其下的人员也互相兼任,貌似两块牌子一个班子,可实际经济独立核算,以1912 年3 月为例,参谋部支出69947 元,大本营支出100416 元,说明它们人员相同,所办之事并不一样.随着南北议和成功,清朝皇帝退位,孙中山下令撤销大本营,相关业务归并到参谋部.大本营随即发出通告:“照得战局告终,大本营着即取销,所有兵站业务,统归参谋本部兼理等因,奉此,本总站遵即于三月底将镇江、蚌埠两支站,杨州、清江、临淮、徐州、浦口各出张口,一律取销,仅留上海支站及下关总站,办公处移交前参谋本部.兹闻参谋本部总站设在下关.参谋本部支站设在上海,嗣后各军如有运输事务,可向该两处接洽办理可也”.据此不难看出,大本营是专为行军打仗而设立的军事机构,战事结束即裁撤.它存在的时间不长,却是孙中山军事集权的一个见证.

再次,在巩固政权方面,他积极筹措经费,开拓财源.财政是关系一个政权存亡绝续的命脉所在.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张謇曾发表《对于新政府财政之意见书》,估算临时政府一年开支至少需要1200 万两银子,但收入至多400 万两,短缺800 万两之巨,他不客气地指出:“今临时政府能否得此巨款,此诚一大问题也”.诚如张謇所言,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待用急于星火,筹款难于登天”,连临时政府成立的费用都是由张謇作保,向日本三井洋行借来的.为了扭转这种艰难竭蹶的状况,孙中山做出了极大的努力,除了出台相关法令、政策,统一和健全税收和财政制度外,当务之急就是举借内外债,以获取维持政府的日常运营.据统计,从南京临时政府1912 年1 月1 日成立之日起至1912 年4 月30 临时政府北迁,共收入银8660065.31 元、规平8860475.711 两,支出银14234234.009 元、规平3856825.43 两,入不敷出,还有透支移交给袁世凯政府.收入中,向外国借款规平8495414.15 两,占了56% 多,可见南京临时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债.孙中山在出任临时大总统之前就预想到临时政府非借外债不可,他想当然地以为届时“不用抵押,但出四厘半之息,已借不胜借”,还提出三大原则:“若新政府借外债,则一不失主权,二不用抵押,三利息甚轻”.然等到他上台后,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各国列强非但贷款意愿不强,而且掐住经济命脉,致使临时政府“度支困极”.

军法之治为何不成功

以上即为孙中山军法之治的荦荦大者.从1912 年1 月1 日就任临时大总统,至4 月1 日正式解职,他的军法之治共进行了三个月.实际上,2 月14 日,南北和议告成,孙中山根据事先约定,已提出辞职,推荐袁世凯继任.若非袁世凯不愿南下就职迁延复迁延,孙中山的在任时间将会锐减一半,那就不可能有上述那么多的施政内容了.因为民国肇建,百废待兴,千头万绪,破旧立新谈何容易.事实也证明在刚开始的一个月里,孙中山都是忙于筹款及其他一般性的事务,颁布的建设性政令有限,而在等待交接的日子里,他尽可能出台更多的政策,其中不少颇具亮点.按照其革命方略,军法之治以三年为限,要扫除政治、风俗之害,“并施教育,修道路,设、卫生之制,兴起农工商之利源”.比对上述施行军法的举措,可知他基本是按革命方略第一期所罗列的要点行政,只是三年要完成的任务,他在三个月之内大都部署完毕.

那么,不免产生以下问题:一是这些政令规章过于密集,临时参议院根本来不及认真审议,就匆匆议决,许多还比较粗疏、不完善.二是这些政令规章大多未获实施,仅停留在纸面上.三是临时参议院遵循三权分立原则,法制意识强,有时孙中山办事、作决定未预先知会,引起前者的不满而反掣其肘,导致两者之间关系紧张.对此,孙中山耿耿于怀.在他看来,所谓军法之治犹如用兵一样“贵有专权”,临时参议院“狃于三权分立之说,好持异议”,严重制约了他的作为,使他不能得遂其志.后来,他回忆这段往事时,还愤愤不已:“民国建元之初,予极力主张实施革命方略,以达革命建设之目的”,“此种计划,为同志所格而不行”,“此予之所以萌退志,而于南京政府成立之后,仍继续停战、重开和议也”.可见,孙中山对自己的首次军法之治是不满意的,认为正是党人和同志的格而不行,使其革命计划根本没有很好地付诸实施,从而造成革命的“结果不过仅得一‘中华民国’之名也”.由此,他得出的教训是革命党人“不守革命之信誓,不从领袖之主张”.应该说孙中山这一总结不尽客观,他忽略了更为错综复杂的外部因素和历史条件,这就注定了他后来的革命历程仍是一番苦斗.

(摘自《旧闻周报》)

的军法之治论文参考资料:

中医外治杂志

临床误诊误治杂志

资治文摘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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