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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方面论文例文 与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方面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土地范文 类别:毕业论文 2024-01-21

《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本文是土地类有关论文例文和经营权和土地和农村方面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正推进“三权分置”的改革政策,对于新设立的经营权,各方观点争议较大.现对经营权的性质界定进行了分析,并对经营权的制度构建提出建议,其中包括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经营权的制度;构建经营权制度并完善土地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并推进经营权的转让与抵押.

关键词: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8)03-0046-02

  一、政策背景

  当前,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的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实行三权分置改革是国家的既定政策选择,2014年一号文件要求“在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之后的两三年内,我国继续促进农地权利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措施,打破了《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所确认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的二元农地权利体系,涉及“三农问题”的核心即农村土地制度,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认识和完善这一制度.

  这项改革的核心即是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入土地经营权.然而,这不是一个严谨规范的法律上的权利,需要法学界努力解释并完善它.

  二、经营权的内涵

  对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是“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三权是指法律规定的集体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法律上没有规定的经营权.落实这一政策的关键一步是新设土地经营权.

  根据政策规定,“放活经营权,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自愿配置给有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经营权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中进入市场、具有经济效益的权能分离出来形成的有期限的经营土地的权利.因此,土地经营权是设立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经营权人通过市场流转土地而取得的直接占有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

  三、经营权的性质界定物权或者债权

  关于经营权是物权还是债权的争议,现认为,应当将经营权物权化,设置为一种物权.因为我国现有法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等债权方式流转,经营者取得的债权形式的“土地经营权”在我国立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不是三权分置改革的目的.而且,通过债权性方式所取得的权利较弱,无法满足转让中的交易安全.债权的存续期限较短,无法满足经营权人长期稳定经营的需要.另外,债权性的经营权是无法设定抵押的.因此,将经营权界定为债权有众多缺点.

  进行三权分置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建立物权性质的土地经营权,使其具有自由转让和抵押的权能,只有把它设置为物权,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才能维护转让、抵押土地权利的交易安全.而且,物权化的土地经营权,满足了权利人长期稳定经营的心理需要,可以针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具有对世效力,对经营者的权利保护更加周全.

  从现实需求上看,将经营权物权化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只有物权化的经营权才能满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经营权的性质界定之何种性质的物权

  在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物权性质的经营权,根据物权具有排他性的原则,不可能在同一个所有权之上成立两项种类和内容相同的他物权,所以只能由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经营权.

  (一)不同学说评述

  当土地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时,其应当属于用益物权.赞成物权说的学者对经营权究竟是何种性质的用益物权的解答,总结起来有三种学说.一是独立平行用益物权说,即将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认为从中分离出来的是经营权.二是权利用益物权说,即主张将特定权利纳入用益物权的客体范围,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设定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标的的权利用益物权.三是次土地承包经营权说,认为经营权是现存承包经营权的特别化,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一种具有抵押功能的用益物权.

  将经营权理解为设定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权利用益物权.这种观点严重偏离了现有法律的轨道,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只能设定在不动产或动产之上,而不可能设定在权利之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就是一种设定于集体所有权之上的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和内容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区别,其权利客体只能是土地,而无法对虚的概念上的“权利”加以利用,这种解释值得商榷.

  (二)次土地承包经营权说

  第一,物权法上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个包容性很强的概念,能够容纳经营权人在承包经营权之上设立的次级权利,类似于承包经营权人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这就是一种在用益物权之上设定的用益物权,即次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具体实践为例,通过出租、转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如果当事人设定了较长的出租、转包期限,而当事人又愿意赋予出租、转包关系以物权效力的,则可以通过登记使出租或转包的权利物权化.也即,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愿意将其土地交由他人使用但又不愿转让其权利,对方亦有长期稳定经营的需要时,则可以设定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国是一种类似于所有权的权利,可将其类比于所有权,在其之上设立用益物权在法律逻辑上是可行的.在我国农村,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类所有权”权能.那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自己承包土地上为他人设立用益物权,是完全可行的,“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大致等同于所有权之上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三,比较法借鉴.德国法中,地上权是用益物权,但在地上权上可设置 “次地上权”,它是以地上权为本权再设的地上权.因为农户享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相当长,可在其上设立一个较短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其可以容纳土地经营权的存在.同样,农民家庭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处分后,其仍然保留承包经营权,受让方取得承包农户的次承包经营权.

  由此,经营权是将承包经营权中具有经济效益的权能分离出来形成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是“母权”与“子权”的权利关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设立土地经营权,则经营权人取得一定期限内的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经营权之后,余下的就是政策上的概念“承包权”,但这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承包经营权人在其权利之上存在负担,所以,承包权是其行使受到经营权限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称.综上,可作此定义,土地经营权是设立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经营权人通过市场流转土地而取得的直接占有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

  五、经营权的制度构建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经营权的制度

  土地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产生,经营权只能依登记方式设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进行分离登记或设定权利负担登记,从而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对世效力.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获得了相对强化的“支配力和排他性”.一旦为他人设定经营权,承包人行使其承包经营权将受到经营权的限制,不可干涉在一定期限内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合法经营.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基础权利,应保持稳定长久.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具有重要的兜底作用.物权法中也有承包期满农民继续承包的规定,即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体现,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稳定的承包期,土地经营权才能稳定.

  (二)构建经营权制度并完善土地法律法规体系

  从现行法律考察,此次改革以政策的方式创设了现行法律所没有的经营权,有违《物权法》所规定的物权法定原则,这只能通过修改相应法律来解决.把土地经营权界定为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明确其不可能从集体所有权中产生的规则.虽然土地经营权是次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与初始的权利相比具有特殊性,因为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限制和转让抵押的限制,而且现阶段在法律和政策上都“不可能放开这些限制”,而政策上赋予了经营权自由转让抵押的权能,且不受身份限制,其应作为特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看待.所以,应在法律上创设这一新型权利,予以特别规制.

  (三)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并推进经营权的转让与抵押

  1.农地流转与经营权的自由转让.根据现有法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其中转包、出租、入股是债权性流转方式,后两者是物权性流转方式,并且对物权性流转方式施加了众多限制,是为了维持农地的生存保障功能,使农民具有稳定不变的土地承包权利,但这损害了效率,不利于农地市场功能的发挥.如今,引入土地经营权制度,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经营权可以自由处分后,将极大地推动土地流转的进行,使农地资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配置到最有能力经营农业的主体当中,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根据现在出台的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将明确赋予经营权抵押权能.经营权的抵押应该和城市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相类似的抵押规则,取得经营权的农业经营者可以将经营权作为担保,取得银行的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融资,以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的发展.当经营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将享有对经营权的变价所得,得到优先受偿.但经营权变价交易之后,也不损害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将经营权转让给下一主体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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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圣平.农地金融化的法律困境及出路[J].中国社会科学,2014(8).

[3] 蔡立东,姜 楠.承包权与经营权并置的法构造[J].法学研究,2015(3).

[4] 朱广新.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J].法学,2015(11).

[5] 尹 飞.物权法·用益物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王功巧]

土地论文参考资料:

此文总结:这是关于经营权和土地和农村方面的相关大学硕士和土地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土地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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