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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类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跟法律信仰的培育从基础教育开始以中小学生法治宣讲团的运行为中心类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中小学生范文 类别:职称论文 2024-02-06

《法律信仰的培育从基础教育开始以中小学生法治宣讲团的运行为中心》

该文是中小学生类论文范文和信仰和宣讲团和基础教育有关论文范文。

摘 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仅需要职业法律人,也需要普通民众信仰法律,而中小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是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小学生法治宣讲团”的运行将有助于落实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完成普法教育目标.依托高校的教育资源,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广泛吸收职业法律人参与其中,形成稳定的“法治宣讲团”讲师资源库.明确法治宣讲内容,使法律知识具有体系性,保证法律知识的丰厚性,贴合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找寻最佳教学方法,将传统蒙学精髓与现代动漫手段进行巧妙结合,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达到最佳的效果.最终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宣讲团;讲师资源库;动漫手段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7)12-0135-02

我们坚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1]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仅需要职业法律人信仰法律,而且普通民众,也应具备相应的法治素养,信仰法律.而民众的法律信仰,应从基础教育开始培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律信仰的培育应增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而逐渐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针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可以成立专门的“法治宣讲团”,其目的是落实中小学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从基础层面完成“七五”普法教育的目标,其最终目的是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信仰.

一、“法治宣讲团”需有专业教学团队

目前,国内的中小学教师一般均毕业于师范院校,没有法学的背景,理解、讲授专业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一般中小学法治教育处于真空状态,目前亟须解决的就是谁来教的问题?以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水平而言,如果发挥教育系统自身的优势,结合政法系统的支持,完全可以重新规划教学资源,即将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紧密结合,使政法系统的社会资源与学校教育相配合,在合理、有效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操作性,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法治宣讲团”组织的构成.鉴于政法系统职业法律人的工作性质,以及超大的工作量,所以从现实考虑,宣讲团应以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和研究生为主,职业法律人为辅.在高校遴选热爱中小学教育的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成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局,邀请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干警及其他热爱中小学法治教育事业的社会工作者,成为“法治宣讲团”成员.

其次,“法治宣讲团”讲师的遴选.为了保证“法治宣讲团”的长期、稳定的运行,必须要确定大量的讲师,这就需要确定法学教育资源较好的高校为“法治宣讲团”教育基地.“法治宣讲团”教育基地需要有明确的活动方案,对于“法治宣讲团”讲师的遴选和运行机制要有明确的说明.同时,“法治宣讲团”的活动可以和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对接,这样既能保证学校投入的动力,又能增强学生参与的热情.

在“法治宣讲团”讲师资源稳定的情况下,应该建立严格的遴选与培训,以保证讲师团成员有爱心、有耐心,同时保证法律知识的准确性.就遴选而言,应该从政治素质、性格类型、专业素质、形象气质、沟通表达等五个方面予以考察.确定了讲师团成员之后,应由专业的教师进行更深入的指导和训练.

最后,“法治宣讲团”运行的对接.“法治宣讲团”的运行,需要使用方——中小学校的配合.目前,“法治宣讲团”的供需双方是存在一定矛盾的,由于受课时、升学率等问题的制约,作为需方而言,中小学不一定欢迎“法治宣讲团”来校进行法治教育.作为供方而言,“法治宣讲团”讲师的工作本身就是义务奉献,不应该再增加其人为的负担.所以,第一,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计划中来,使其成为考核的一部分.第二,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将其纳入监督体系中.第三,在“法治宣讲团”中分化出一个外联部门,专门负责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和需方的中小学校.

组织“法治宣讲团”专业的教学团队,可以将高等教育中优秀的资源予以充分的利用,在高校教师的配合下,更好地激发大学生参与、互动、思辨的热情,从而切实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二、“法治宣讲团”应明确法治宣讲内容

专业的法学教育研究者更多地关注职业法律人的教育与培养,基本上无暇顾及中小学法治教育,而中小学教师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研究这一内容.因此,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一个重点问题是教什么?目前国内的中小学校几乎都没有开设法治教育的相关课程,现有的《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系列教材是由各省单独撰写、出版,其内容非常简单,且缺乏体系性.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可以进行系统的调整.

首先,使讲授的法律知识形成体系,这有利于塑造学生的法律观念.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在于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更需要全体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监督法律的运行.为此,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法活动,但效果都不是特别的明显.提升民众的法律观念,教育是根本.法学教育既是精英教育,也应是大众教育.法学的精英教育定位于高等院校,精英化培养的人才将从事专门的法学类工作,比如法学研究、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学的大众教育应该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进行法律常识、观念的普及,也就是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让民众知法、守法.法律属于系统的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体系性,所以进行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其内容设定需要科学的编排,建议由资深的法学家领衔,吸收专业的中小学教育专家联合研讨,制定合理的方案.

其次,保证法律知识的丰厚性,这有利于学生完整地掌握法律规则与观念.育人的工作非常艰巨,传统的启蒙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行为规范,经典蒙学读物《千字文》中有:“节义廉退,颠沛匪亏;何遵约法,韩弊烦刑;释纷利俗,竝皆佳妙.”《弟子规》中《信》的部分也提到:“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话说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其目的是塑造学生礼义的观念,规范其行为,进而影响他人.虽然我们目前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但是教育的基本目的没有变化,变化的是内容.

我们现阶段的教育内容应该适应时代的需要,增加法律规则与观念的部分.因此,每一个法律知识点所包含的信息量都很大,有着深奥的法理依据和复杂的社会环境,所以保证法律知识的丰厚性,会使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与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有良好的兼容.

再次,明确法律的权威性,能够激发中小学生对法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于鼎,其目的就是要借助鼎的权威性来保证公布的成文法具有权威性.而今,在讲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应强调法律的权威性,使学生能够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营造普遍的法律情感氛围,法律最终才能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普遍社会感召力的神圣性.由此,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也才能得以真实的确立和维持[2].

最后,贴合中小学生的实际进行法治教育,有利于达到预期效果.中小学属于教育的启蒙阶段,应该借鉴传统的蒙学经验,在法律知识的编排上适应中小学生所面临的学习、生活实际,能够具体教授学生为人、处事,了解基本的社会法律规范.

三、“法治宣讲团”要找寻最佳教学方法

心理学研究证明,我们能记住听到的20%,看到的30%,看到并且听到的50%,说过的80%,说过并做过的90%[3].所以,“法治宣讲团”在结合记忆规律的同时,再考虑中小学生区别于大学生的特点,探寻最佳的教学方法.

首先,从传统中汲取营养,将传统歌诀应用到教学中.明清时期的歌诀读起来朗朗上口,使之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可以使法治教育寓教于乐.“法治宣讲团”的讲师可以将中小学生应学的内容编成歌诀,既符合中小学生的记忆习惯,又便于记忆,这样就使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过程具有了一定的趣味性.比如,在讲交通法规的时候,可以使用的歌诀是:“路上学生莫嬉戏,走路靠右别儿戏.车内勿把头外探,翻越栅栏小命堪.”①

其次,多媒体和网络的发展,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全面的学习交流的环境.在这种多元的学习体验环境之下,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予以配合,将动画制作、漫画配图、游戏场景再现等方式融合到课堂教学中.中小学生性格活泼好动,注意力集中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需要在知识讲授过程中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很好地调动课堂氛围,更好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教学方法是法治宣讲的重要一环,决定着教学内容的实施情况,所以在发掘优秀传统因子的同时,必须善于应用中小学生感兴趣的动漫等手段,才能达到法治教育的良好效果.

四、结语

对法律问题解决结果的正确认知,需要社会整体法治素养的提升和法律观念的普及.社会需要正义,但每个人对于正义的认知不同,践行程度也不同.对于法官裁判的案件,当事人是否能够全部接受,需要其本人具有一定的法治观念与素养.所以,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民众法治素养的提升与法律的建设同等重要.良好的法律需要社会民众认可,信仰法律,更需要民众积极、热切地践行.而这种对法律的信仰,应该从中小学生抓起.

中小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需要国家机关、教育系统、政法系统及相关社会力量的联动与配合,只有全面协调好各方面力量,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机制,才能使“法治宣讲团”真正地运行起来.“法治宣讲团”的运行将使中小学生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及参与社会实践必需的法律常识、明确其行为规则,使其自觉遵法、守法,进而引导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逐步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最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从而提升全民的法律信仰.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2).

[3]柳夕浪.课堂教学临床指导——教学行为的分析与指导[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4]刘小平.中国法律信仰论的内在悖论及其超越[J].法商研究,2014(2).

[5]冯学伟.法制史歌诀[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中小学生论文参考资料:

上文总结:本文是一篇关于经典中小学生专业范文可作为信仰和宣讲团和基础教育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中小学生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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