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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相关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世的前前后后有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验范文 类别:论文题目 2024-01-28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世的前前后后》

该文是关于检验相关硕士毕业论文范文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前前后后和问世类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2017年11月7日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电视台播出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作者、83岁的胡福明老人采访.老人说:“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这句话依然深刻体现着实践与真理之间的关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产生于新时代和新实践的坚实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论断、思想、理论是完全正确的.”

40年前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下简称《实践》),曾经在全国引发了一场真理标准大讨论,从而促进了中国和全国各界的思想大解放,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为真实地评述这一不平凡的历史进程,当年《实践》的约稿者和责任编辑王强华老人,相邀原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林建公教授和笔者,共同研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撰写一部信史.在《实践》发表40周年前夕,笔者受王、林二老之托,先将《实践》约稿、写作、修改和发表的真相,公之于世,以飨读者,以正视听.

《实践》一稿是如何

投到《光明日报》社的

1977年7月,南京理论界组织了全国性的理论研讨会,深入揭批“”,《光明日报》社接到了研讨会的邀请函.

《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王强华是南京人,“”开始就被打成了“黑帮”,被“解放”之后,由于工作忙,很长时间没有回过南京.报社领导考虑他对南京比较熟悉,又能顺便探望母亲和女儿,就把去南京参加理论研讨会、采写新闻和为《哲学专刊》组稿的任务交给了他.

在理论研讨会上,王强华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位声音洪亮的学者.这位学者说:“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唯生产力论’是完全错误的.‘唯生产力论’根本上就是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嘛!没有生产力,物质靠什么去创造?‘唯生产力论’强调生产力的最大发展,那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啊!它的发展,也并不否认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也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论的出发点……”

这些话引起了王强华的共鸣.他边听边想,现在粉碎“”还不到一年,“唯生产力论”还被普遍认为是“修正主义”的.这位发言者敢碰这个“碰不得”的大题目,恐怕要冒点风险吧!

果然,这位发言者的观点在研讨会上引起了争议,有几个人当即反驳他的观点,说“唯生产力论”就是应该批判,因为它与“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不相符.讨论会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研讨会的主持人认为会议主题是批判“”,与会人员自己争论起来,与主题不相符合,就高声宣布暂时休会.

休会时,王强华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位发言者,热情地伸出手说:“我是《光明日报》的记者,叫王强华.报社派我来南京参加这次理论研讨会.”

发言者边和王强华握手,边自我介绍:“我是南京大学哲学系的,叫胡福明.”

王强华说:“刚敢于你发言的观点一点儿也没错.”然后告诉他在北京科学会堂召开的理论讨论会上,于光远等人发言肯定“唯生产力论”的情况.

研讨会结束后,王强华再次找到胡福明,向他表示了约稿的意图,但并没有给他定具体的题目,只是根据《光明日报》的宣传主题,在基本理论上,包括在存在与思维、物质与意识、实践与理论、经济与政治、生产与革命等关系问题上,约请他写一篇从理论上拨乱反正,批判林彪、“”的文章.

胡福明欣然应约.

9月,胡福明给《光明日报》的《哲学专刊》寄出了两篇稿件:一篇题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另一篇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两篇稿件寄到报社时,恰巧王强华出差在外地.《哲学专刊》的同事们认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是批判在“”期间,说女人能够生儿育女,子女成人后就是生产三要素中的第一要素——劳动者(劳动力),因此女人是天然的生产力.的本意是为她当“女皇”造舆论,“强调”女人的“生理优势”.如果这篇稿子登在别的栏目,当然是一篇不错的批判文章.但因的这个谬论没有什么哲学理论可言,登在哲学专刊不大合适,所以初定不用此稿.

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稿,由于是从理论上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免不了要多引证一些马列原著,并对原著进行阐释,但缺乏与实际的联系,因而被认为是一篇“纯理论”文章,也不打算采用.

由于这两篇文章是王强华在南京约的稿,他又是哲学组的组长,出于对他的尊重,两稿均未退给胡福明,而是等王强华回报社后,亲自看了稿子再作最后处理.

直到12月,王强华才回到报社.阅读了胡福明寄来的两篇稿件后,他也认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在哲学专刊上发表不大合适,同意不用;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稿,他认为尽管引证马列原话及阐释过多,但它毕竟提出了一个当时重大而又敏感的问题——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和真理标准的问题.稿中批判了林彪、“”鼓吹的“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符合报社理论部和《哲学专刊》组稿的基本要求,只要把那些冗长枯燥的大段引证删去,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王强华和《哲学专刊》组的同事们商量后,大家也有同感,便欣然同意王强华编发《实践》一稿的意见.

于是,王强华亲自动手,删去一些重复的文字,按报社正常发稿程序,于1978年1月14日,在《实践》最初的修改稿上签字发排了.

《光明日报》社对《实践》

一稿的多次修改

王强华发排《实践》稿以后,送一份请马沛文审阅,并于1月19日把小样寄给在南京的胡福明两份,并附上一封信([]中的字为笔者所加):

我去年9月离京,到上海、南京出差,12月刚回来.

[《实践》稿]已粗粗编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的第一部分压缩了,突出后两部分,但仍觉得长了一些.是否请您看看再删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复,可否精炼一些.另外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马列主义“过时”论之感的副作用.文章请尽快处理寄来,争取早日刊用.

您的文章立意是清楚的.但为了使文章更加[具有]战斗性,请适当增加些联系实际部分.由于“”多年来抓住片言只语吓唬人,束缚人们的思想,致使一些同志至今仍不注意实践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定义出发,离开具体条件硬套某个指示,结果“心有余悸”,许多工作搞不好.请考虑能否把这样的话加上.

马沛文是《光明日报》社领导小组成员,分管理论部,是理论部的党支部书记.他很重视这篇文章,和王强华等反复研究,并进行了修改.

这样,《实践》一稿经过5次修改,马沛文和王强华认为可以在《哲学专刊》(第77期)发表,并排好了大样.

按照《光明日报》社的规定,上专版的文章,都要报经报社总编辑审定.可他们没想到,大样送到刚刚上任的总编辑杨西光手中之后,出现了重大的转折.

“”前,杨西光曾担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和复旦大学党委书记.党校复校后,他是“第一期高级干部轮训班”的学员,参加了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的研究第九次、十次、十一次路线斗争问题的讨论.他在1978年3月6日的发言中,曾谈到,对“原来的东西[指方针政策],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要用实践检验.”

他认真研读过党校的内部刊物——《理论动态》,知道这份刊物是由耀邦同志亲自抓的.因之,他写了一篇关于实践与真理关系的材料,请指教.

1978年3月,杨西光被任命为《光明日报》总编辑,正式到职则是在党校结业后的4月.

4月10日,王强华把编好的拟在4月11日刊出的《哲学专刊》(第77期)的大样(即《实践》)呈送到杨西光的案头,请他审定.

杨西光看过大样后,特别兴奋,让秘书陶凯把王强华叫到办公室,说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重要,并对文章的处理提出了两点要求:一,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文章从《哲学专刊》上撤下来,要放在头版上重要位置发;二,这篇文章还要作大的改动.要针对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一些混乱思想,作比较充分的论证,进一步触及影响冲破禁区的一些现实问题,提到思想路线上来评析和阐述.

王强华马上落实了第一条,从《哲学专刊》第77期上把《实践》撤下,换上了另外一篇文章.但对第二条,王强华却感到为难.因为按杨西光的意见,文章要作很多修改,而作者胡福明远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如果通过书信交换意见,肯定是来不及的.但如果在修改时不征求作者的同意,又担心他会有意见.

王强华把这个想法跟杨西光谈了以后,杨西光说:没关系,改出来可以用你的名义发表.但王强华想,总编是从政治家的角度办报,考虑的是大的问题,只要能够尽快发表,用谁的名义是次要的.可作为文章的责任编辑,又是自己约来的稿子,把文章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是不合适的,不能这么做.

正当王强华两难之际,胡福明“从天而降”.原来,他是到北京参加国家教委召开的哲学教材座谈会的.

杨西光很高兴,嘱咐王强华赶快把胡福明接到报社来.并说,我听说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和孙长江也准备撰写一篇主题与胡福明的文章差不多的文章.你把孙长江请来,和我们一起讨论文章的修改.

4月13日,王强华吃罢晚饭,就到朝阳门的一个招待所把胡福明接到报社,然后又到阜成门外去接孙长江.

当晚7点多,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胡福明和孙长江在杨西光的办公室,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热烈讨论.

杨西光首先说,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

这时,对“两个凡是”的批评还没有向下传达,在座的除杨西光之外,都不知道.所以,在胡福明的原稿和马沛文、王强华的历次修改稿中都没有涉及“两个凡是”问题.

作为哲学组组长,又是《实践》责任编辑的王强华,对杨西光的这句话非常敏感,觉得很新鲜、重要,就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这4个字.

马沛文则在发言时,主张公开点名批判“两个凡是”.

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是一个极为大胆的意见,是对《实践》一文“画龙点睛”,一下子就抓住了文章的要害.

“唯一标准”提法出现的经过

4月13日会后,胡福明在朝阳门外的招待所,用两天时间对《实践》稿又修改了一次(即第6次修改稿).此改稿由王强华取回.

但胡福明因学校有事急于处理,提前返回南京,没来得及把4月13日讨论的观点在修改稿中全部反映出来.于是,马沛文、王强华接手修改,这就是《实践》的4月20日改稿(即第7次修改稿).之后,杨西光和马沛文、王强华又一次进行讨论,再次修改,形成了4月23、24日修改稿(即第8次修改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胡福明的原稿和《光明日报》历次改稿虽然均无“唯一标准”的提法,但原稿的基本意思,与“唯一”是一致的:“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引的话)”“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不能在思维的范围内解决,不能靠理论争论解决,只能靠社会实践的检验来解决……”

“只有”“只能”的涵义,也就是“唯一”意思,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王强华和马沛文以及哲学组的几位同志,都觉得需要更明确地强调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性”.因为,如果不强调“实践”是“唯一”的标准,就会把本来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的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思想”,也说成检验的标准.

在当时的哲学界,对“实践标准”大都是认同的,但对理论(主要指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检验标准,却存在不同意见.

不少人认为“是”.这是因为他们担心否认理论也是标准,会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作用.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

但也有一些同志认为“不是”.理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作为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它的指导作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讲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强调前一个概念否定后一个概念,同样也不能强调后一个概念而否定前一个概念.

他们还议论到,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张成”的一篇约千字短评,标题就是《标准只有一个》.短评说,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实践;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如果把理论也当作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有两个标准了,这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了.

马沛文和哲学组的几位同志讨论再三,觉得《人民日报》只发了“千字文”的短评,提出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收到那么多反对的读者来信;如果在《光明日报》的头版发表一篇五六千字的大稿子,强调实践的“唯一性”,还不知道会有多少读者来信反对,说不定还会有更大的风险,被扣上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政治帽子.

但是,他们又反过来想:社会上还有这么多人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理论工作者和党报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把被林彪、“”颠倒了的真理再颠倒过来,正本清源.

他们以员的党性,以理论家的良知,终于下了决心:不管会有多大的风险,也一定要强调“唯一性”!

为了避免在文章的词句上“授人以柄”,不让别人抓住“辫子”,他们又对文字反复推敲了几次.就这样,“唯一标准”的提法,便第一次出现在4月20日的修改稿中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别无其他标准.有人说检验真理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践,一个是马列主义、思想.这是错误的.马列主义、思想是科学真理,因为经过了长期实践的证明.……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这些新的观点和理论由什么来检验呢?不能用马列主义、思想来检验,而只能用实践来检验.……研究问题的指导思想与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一个问题是两个问题;马列主义、思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唯物辩证法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普遍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为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它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论证的工具.因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具有矛盾的特殊性,都有特殊规律,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事物的本质,要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只有依靠实践,要检验是否认识了特殊规律,只有依靠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把检验真理的标准说成两个,就是二元论,实际上是唯心论.多年里,“”鼓吹主观唯心论,反对辩证唯物论,否认实践标准,摘取片言只语加以歪曲,以论证其反革命谬论.这种反马克思主义作风流毒深广,那种所谓的语录战就是突出的表现.

这就是《实践》一文最“核心”、最具“针对性”,也是最直接地向“两个凡是”宣战的文字.

在这次修改中,还根据杨西光在4月13日晚会上讲的观点,新增了“路线是非同样必须由社会实践来检验”的内容,而这也是胡福明的初稿和历次修改稿中所没有的.

经过上述修改后,印成了《实践》的“4月20日小样”.王强华于21日把此稿送到党校理论研究室,交给吴江和孙长江各一份.

之后,杨西光和马沛文、王强华、张义德等又继续对这个改稿进行推敲,不仅将文内“唯一标准”的部分基本保留了,而且把文章的标题由原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而使文章的主题更加鲜明、突出.把标题加上“唯一”二字,是哲学组的编辑张义德的建议.

这就是形成4月23、24日修改稿的经过.

随后,王强华又一次去党校,把4月23、24日的修改稿的清样送到吴江和孙长江手中.

《实践》中最终未出现“两个凡是”的原因

前面说过,杨西光在主持4月13日的讨论时,就提出修改《实践》一文,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然而,该文中最后却没有出现直接批判“两个凡是”的字句.这是什么原因呢?

在胡福明所写的初稿,直至第6次修改稿,都是这样写的:“马克思、恩格斯对《宣言》的态度[笔者按:指修改],表明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绝没有把它看作是一次完成的‘绝对真理’,而始终用辩证法观点严肃地看待自己的学说,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尊重实践,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毫无偏见,是他们唯一的态度.”稿子上还没有出现“凡是”一词.

“两个凡是”的公开发表,是在1977年2月7日的“两报一刊”的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中.

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敏感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洞察力,最早指出了“两个凡是”不行.但当时只有党内少数高层领导干部知道,并没有向下传达.

马沛文和王强华根据杨西光4月13日的意见,才在4月20日的第7次修改稿上,第一次加上了两次“凡是”字样:

马克思、恩格斯对《宣言》的态度,给我们以很大启发.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他们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

但是,在4月23日和24日,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再次讨论时,杨西光思忖再三,考虑到提出“两个凡是”的那篇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毕竟是经过和汪东兴审阅过的,《光明日报》作为党报,直接批评党的主席、副主席,不大合适;同时也考虑到,作为党报,也应该维护他们的威信,文章把道理说清楚了,也就达到目的了.还是要尽量避免正面批评“凡是”的提法.

于是,就在4月23、24日的修改稿上,删掉了“凡是”字样,改为比较含蓄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讲过的一切言论都是真理;也不认为自己作出的所有结论都不能改变,他们处处以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学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由于4月20的修改稿,已经送到理论研究室,杨西光又和吴江等商议.吴江也认为杨西光的考虑是对的,《实践》先在《理论动态》上发表,而和汪东兴又兼任党校的校长和第一副校长,此时还兼任常务副校长,点出“两个凡是”,直接批评“顶头上司”也不合适.

所以,此后无论在理论研究室的修改稿上,还是最后在《理论动态》和《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中,就都没有“凡是”字样了.

关于这一经过,在1979年1月9日的理论务虚会上,在《杨西光、胡绩伟、曾涛、华楠、于光远、王惠德六同志的联合发言》中,也作过明确的说明:

那时杨西光同志刚调到《光明日报》任总编辑,认为这篇文章不错.编辑部在原稿上加上了“马恩列斯毛从来不认为凡是他们的决策都要维护,凡是他们的指示都要遵循”这两句.后来,《光明日报》编辑部和党校理论动态组的同志一起修改这篇文章时,保留了作者的原意,但是考虑到2月7日的社论是经过领导同志审阅过的,还是删去了《光明日报》编辑部加上去的这两句话,避免正面批评“凡是”的提法.

党校理论研究室

修改《实践》的经过

吴江收到《实践》的4月20日修改稿和4月23、24日修改稿后,交由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执笔修改.

孙长江是位高手和快手,从收到“光稿”的4月21日算起,只用了五六天时间,就于4月27日完成了修改稿.

吴江也作了添加和删改,虽然不多,但却不乏“点睛”之处,从而使文章更为准确,更为精炼.吴江曾说:我估计,这篇文章在《理论动态》发表后,肯定又要遭到非议.为了堵一些人的嘴,我提出,将文章中的一句话加到文章中,大家都同意了.这就是《实践》第三部分第二段开头的那句:“正如华主席所指出的:‘从来对思想理论问题采取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态度,他总是要让他的著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的考验以后再来编定他的选集.’”

对理论研究室的同志参与修改《实践》时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贡献,在《光明日报》社编辑出版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中,作了高度评价:

“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具体贡献是:对原稿作了不少删削;包括内容的增删、段落的调整,加了修改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论据增加了分量;加了4个小标题,使主题更加鲜明,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加强了针对性等.

《光明日报》的同志极为认真地找出了修改者的每一处改动,不但虚心地接受了这些改动,还予以了热情称赞和感谢.

审定《实践》的情况

同志亲自审定了由《理论动态》送去的《实践》的清样,作了两处修改,并批准在《理论动态》上刊登.这些,对促成《实践》在《光明日报》上公开发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耀邦同志对推动真理标准讨论所作的重大贡献之一.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实践》稿向送审了两次.第一次是1978年4月底或5月初.这个送审稿(铅印)上写了:“送耀邦同志审阅.准备五月十日《动态》用稿.”

用铅笔在他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在第3页上改了一个标点符号,在第10页上改了一个错字.

第二次送审,是1978年5月6日下午,把理论动态组叫到他家里去开会.他接过理论动态组呈递给他的《实践》稿,审阅后说:我认为可以了.他提出了两处修改意见:一是对原稿中“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一句,他说还是不要提“新的理论”,改为“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另一处,是提出在文章结尾加上“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一句.

《实践》发表经过

就在《实践》一稿的修改过程中,杨西光和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商定,为扩大文章的影响,先在党校的《理论动态》上刊登,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见报.这个考虑,经吴江请示,得到批准.

于是,在1978年5月10日的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60)上,刊登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并在文末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

5月11日,《光明日报》在第一版公开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署名是“本报特约评论员”.

同一天,新华社将《实践》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发了通稿.

5月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均在第一版全文转载了《实践》.

同日,还有许多省报也纷纷转载了《实践》.之后,又有许多省市自治区的报纸相继转载.

当年,凡是重要文章,都是经由“两报一刊”同时发表,经新华社发通稿,由人民广播电台提前一天播发的.而凡是这种大稿,是必须报经主管宣传口领导人审定的.

而《实践》的发表,却是“三报一刊一社一台”,这“一刊”不是《红旗》,而是主管的《理论动态》!更为重要的是,此文竟未按惯例报宣传口领导人汪东兴审定.

如此大张旗鼓,又是背着宣传口的最高领导者发表,当然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么,为什么杨西光要将此文先提供给《理论动态》刊登,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公开发表,同时由新华社全文播发,继而又由《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人民广播电台全文播发呢?

这一切,是经过杨西光精心策划的.他反复考虑,《实践》标题上的词汇,在报刊都已经出现过多次,尤其是《人民日报》的那篇标题为《标准只有一个》短评,却都没有引起“两个凡是”的提出者和坚持者的“反应”.其原因,就是文章发表的“声势”不够大!

在当时政治氛围中,是不能直接点“两个凡是”的.把《实践》中的“凡是”字样去掉之后,又要引起“两个凡是”提出者和坚持者的“重视”,作为新闻工作者,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发表《实践》时大造声势.以往的“重锤”“响鼓”不行,就要打“惊雷”了!新闻界大造声势,当然就是联合几家新闻单位同时发表一篇大稿,比“两报一刊”的规模还要大!

于是,杨西光便与宣传口的几家主要新闻单位联系,请他们转载、转播.在联系过程中,有的同志认为,历来是《光明日报》转载、刊用《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人民广播电台的,从没有他们转载《光明日报》文章的先例.所以,尽管他们希望转载《光明日报》的文章,但按过去的规矩和惯例,似乎有些“出格”,容易被主管宣传口的领导者“挑毛病”.可是,如果能请一位“有影响的人士”先审一下,他们转载《光明日报》的文章,那就“名正言顺”了.

杨西光觉得他们的话很有道理.于是,他就考虑找哪一位“有影响的人士”?他想,从组织系统上,《光明日报》隶属于宣传口,如果报请主管者来审,肯定不会批准.

想来想去,杨西光就想到了同志.1978年1月,虽然就任了中组部部长,但仍然兼任着党校副校长的职务,《理论动态》仍然归他管,《理论动态》的文章,发表前都要送他审阅.

杨西光暗自庆幸:太巧了,这真是“天赐良机”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把《实践》送到《理论动态》,则属于报刊之间的正常来往;再按《理论动态》的惯例报请审阅,在《理论动态》上先刊出,再由那几家大报和广播电台转载和播发,就“名正言顺”了.这样做,虽然迂回曲折了一些,但却能达到预定目的,而又不违反组织纪律.

经过这样缜密的考虑,杨西光很快就下定了决心.他果然做到了以空前的声势发表了《实践》,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实践》是怎样引发

全国性真理标准大讨论的

杨西光和几家媒体制造的巨大“冲击波”,终于惊动了一位理论家——吴冷西.

吴冷西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和思想的资深学者,时任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他担任《人民日报》总编辑时,还是现任总编辑胡绩伟的上级.所以,他于5月12日晚上11点最先给胡绩伟打电话,对《实践》和《人民日报》转载《实践》,提出了“上纲”极高的批评.胡绩伟作了电话记录,长达八百多字,限于篇幅,摘录如下:

这篇文章犯了方向性的错误.理论上是错误的,政治上问题更大,很坏很坏.

文章在政治上很坏很坏.……如文章说的,要粉碎人们的精神枷锁,就是要反对“圣经上说了才是对的”,所谓要冲破禁区,就是要冲破思想.文章结尾认为当前要反对的就是“躺在马列主义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革命实践”,就是要反对所谓教条主义,要向马列主义开战,向思想开战.

作者的意思就是要提倡我们去怀疑的指示,去修改思想,认为的指示有不正确的地方,认为不能把指示当僵死的教条,不能当圣经去崇拜.很明显,作者的意图就是要砍旗.文章批判林彪“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难道一句顶一句也不行?难道句句都不是真理才对吗?

……所以这篇文章在政治上是要砍倒思想这面红旗,是很坏很坏的.

5月13日,《红旗》杂志总编王殊也给时任新华社社长曾涛打电话说:新华社转发《实践》是错误的,《光明日报》这篇文章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思想上是反动的,在政治上是砍旗子的.

如果说《实践》是引发了波及全党、全军和全国各界对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一个“惊雷”,那么,吴冷西和王殊就是“点燃”真理标准大讨论导火索的人,标志着实践标准与“两个凡是”短兵相接的开始.由《实践》这个“惊雷”所引发的一场席卷全党、全军和全国的暴风骤雨即将来临……

3天之后,即5月17日,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主席汪东兴在一次小范围的会议上,点名批评《实践》和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两篇文章,说“党内外议论纷纷,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主席思想”.他要求《人民日报》“要有党性”,要求“把好关”.

在此前后,主席“指示门的某些负责人,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不表态’‘不卷入’”.(党史研究室:《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第1版,第417页)

于是,形势变得紧张起来.审定和决定刊登文章的,和公开发表文章的《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解放军报》的负责人,都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压力!

然而这时,人们的思想已经开始解放,特别是读过《实践》的人们,已经开始了独立思考.所以,当吴冷西和王殊的电话内容传到高层和新闻、理论界之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出现了反驳和批评.

6月2日上午,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再次不点名地批驳“两个凡是”,并反复引用关于用实践来检验真理的论述.6月6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发表了的这篇讲话的全文.

的讲话,使坚持实践标准的同志们受到了巨大的鼓舞.

这次讲话,实际上也是给“两个凡是”的提出者和坚持者上了一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课.在那些同志中,也有几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但他们聆听了这一课之后,却置若罔闻,仍然一意孤行,继续向新闻界施加压力.

就在《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报道了在全军政工会议上的讲话之后,6月15日下午,汪东兴召集和直属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到会的有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红旗》杂志等单位,共十多人.他在会上严厉批评支持《实践》的报社,说“这些特约评论员的文章,有问题.……这些文章不经过宣传部,打着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报上那样搞,要注意.”并说这并非是他汪东兴个人的意见.

来自最高层的巨大压力,不但没有压制住支持《实践》的声音,反而是反对“两个凡是”的巨浪一浪高过一浪!

6月16日,《人民日报》就发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邢贲思撰写的《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的文章,新华社全文播发;《光明日报》和《解放军报》于6月18日全文转载.

军委秘书长罗瑞卿大将表示:完全同意批评“两个凡是”的谈话.罗瑞卿不但批准《解放军报》5月12日转载《实践》,还支持《解放军报》6月24日在第一版发表了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吴江执笔)、题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的长篇文章.

解放军三总部一致表态支持《实践》

当时,副主席兼任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并兼总参谋部党委第一书记),杨勇和迟浩田等为副总参谋长,迟浩田兼任总参谋部政治部主任.据《迟浩田传》记载:

《光明日报》的文章发表后,迟浩田先是细细地读了两遍,然后拿着报纸到了杨勇办公室.杨勇知道迟浩田是为这篇文章而来,就问:“看过这篇文章了吗?”.

“看过了.”迟浩田说:“这篇文章阐明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文章写得好,讲到了要害处!”

杨勇提出,应该马上组织总参机关和所属单位学习,迟浩田完全同意.

杨勇以坚定的语气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带有方向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党瞩目,我们军队也不可能回避,早晚都要学习讨论.”他又加重语气说:“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我来承担责任!”

迟浩田连夜召集总参谋部政治部领导和宣传部的同志开会,制定学习计划,研究学习方法.第二天,迟浩田将拟订好的学习计划经杨勇同意后,呈报给.

仔细审阅了总参的学习计划后,打电话给迟浩田说:“你们的计划我看了,非常好!过去我们经常讲,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这是不够的,还得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你们要联系实际想一想.”(《迟浩田传》,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229—231页)

总政治部领导下的《解放军报》与《人民日报》率先同时转载《实践》,又发表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原则》,更是旗帜鲜明.

总后勤部的情况,据《张震回忆录》记载:“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围绕这篇文章,党内出现了尖锐争论,并由此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引起了我的关注.我仔细阅读了这篇文章,觉得它阐述的观点是对的.我认为,既然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不怕接受实践的检验.我和王平政委(笔者注:张震和王平当时是总后勤部的部长和政治委员)就此交换过看法,一致持赞成的态度,表示要出来讲话,支持真理标准的讨论.在总后党委常委会议上,我们多次表明了这一立场.”

在解放军三总部表态支持《实践》后,解放军各大军区、各兵种、国防科委、军事科学院、军事学院、政治学院也纷纷公开表态,支持《实践》.

在解放军表态的前后,首都和全国的理论界纷纷自发地召开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会,公开支持《实践》.

6月20日—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编辑部,召开了真理标准问题座谈会.7月17日—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哲学研究》编辑部又召开了全国性的讨论会.

7月5日和10日,中国科学院理论组和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联合召开第二次理论讨论会,与会者有自然科学工作者和哲学工作者,以科学史和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材料,论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本观点.

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编辑部也召开了座谈会.

同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新闻理论界陆续表态支持《实践》.宋平、张树德、杨易辰、汪峰、任仲夷、廖志高等省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分别在甘肃、黑龙江、新疆、辽宁、福建召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并公开讲话,明确支持《实践》.单只有《红旗》杂志和北京市委一直“不表态”、“不卷入”.

可以说,当年真理标准大讨论,在全党、全军和全国各界,以排山倒海之势,迅速展开,形成了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

1978年12月8日,汪东兴在政治局会议上就自己的错误作了检查.之后,他整理了一份书面发言,12月12日,批示,同意作书面发言.叶剑英、、李先念也圈阅.12月13日,工作会议秘书组印发了汪东兴的书面发言,提交给大会.汪东兴书面发言中写道:

粉碎“”以后,我在分管宣传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1977年2月7日两报一刊发表的社论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社论中提到了“两个凡是”的问题,当时我是同意这个提法的,这篇文章是经我看过上报审批的.后来看,这个提法是不妥当的,是不利于实事求是落实党的政策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对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我发现有不同意见和看法后,没有及时组织领导好这个讨论,以便通过讨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这个问题上,我负有领导责任.

1978年12月13日,在工作会议的闭幕会上,也就自己提出“两个凡是”的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我在去年三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讲了“凡是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后来发现,第一句话,说得绝对了,第二句话,确实是必须注意的,但如何制止也没有讲清楚.当时对这两句话考虑得不够周全,现在看来,不提“两个凡是”就好了.两报一刊还发表过一篇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但在我的上述思想指导下,这篇社论中也讲了“两个凡是”,即“凡是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两个凡是”的提法就更加绝对,更为不妥.以上两处关于“两个凡是”的提法虽不尽相同,但在不同程度上束缚了大家的思想,不利于实事求是地落实党的政策,不利于活跃党内的思想.……责任应该主要由我承担.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作自我批评,也欢迎同志们批评.

此次工作会议,标志着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引发的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取得了重大胜利!

《党史大事年表》是这样评述这段历史的:

从六月到十一月,党政军各部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和大军区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发表文章或讲话,一致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一讨论,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思想的束缚,促进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准备了思想条件.

(选自《党史纵横》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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