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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类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跟《中图法》(第五版)1242类目逻辑辨误与修订相关论文怎么写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逻辑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1-07

《《中图法》(第五版)1242类目逻辑辨误与修订》

该文是逻辑类论文范文检索和《中图法》和逻辑和类目类专科开题报告范文。

摘 要 《中图法》(第五版)文学类“I242”的分类存在种属概念并列和概念误用的逻辑错误,由此造成图书分编的困难和逻辑层次的混乱.文章从类名辨析入手给予揭示,并提出修订建议.

关键词 中图法小说分类逻辑错误

引用本文格式 黄珊.《中图法》(第五版)I242类目逻辑辨误及修订[J].图书馆论坛,2016 (11):99-102, 113.

Logic Analysis and Revision of Class I242 in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5th Edition)

HUANG Shan

Abstract There are logic errors such as juxtaposed generic-specific concepts and misapplied concepts in the class1242 0f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CLC), which gives rise to the difficulties and illogicality in cataloguing. Thispaper discusses such issues by analyzing the class names and makes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vision of CLC.

Keywords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CLC); fiction classification; logic errors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第五版)文学类“1242古代至近代作品(-1919)”有如下类目表:

1242.1笔记小说

杂志、志怪、传奇、谐谑等入此.

1242.3话本、评话

1242.4章回小说

长篇小说八此.

1242.7短篇小说

该类目表从中国文学史专业的视角看存在多处逻辑错误.如果说每一视野都有其盲区,有意识地引入他种视野,常能看清其故有盲点,那么,本文将尝试以文学史知识视野,从概念辨析入手,分析问题所在,并试作修订,以就教于方家.

1话本与评话

“1242.3”之“话本、评话”这两个概念如此并列,就像“水果、苹果”的并列一样,存在“种属概念并列”的逻辑错误.

最早从小说文体学视域定义“话本”概念的是鲁迅.他在《中国小说史略》第1 2篇“宋之话本”写道:“说话之事,虽在说话人各运匠心,随时生发,而仍有底本以作凭依,是为‘话本’.”[1]据宋人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和吴自牧《梦梁录》的分类,“说话”(即讲故事)有四家:小说、讲史、说经、合生[2].如今尚不知“合生”所指何物:“说经”在文学范畴之外,故通常认为作为文学的“话本”包括“小说”和“讲史”两类.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宋之话本”就此两类说道:“讲史之体,在历叙史实而杂以虚辞,小说之体,在说一故事而立知结局,今所存《五代史平话》及《通俗小说》残本,盖即此二科话本之流,其体式正如此.”[3]鲁迅所说《通俗小谶即《京本通俗小说》,它作为“小说”的代表,是用当时白话讲说平凡人的故事,其“说一故事而立知结局”是指它在文体上篇幅不长,属于白话短篇小说:而《五代史平话》作为“讲史”的代表,是以白话讲说历史上帝王将相的故事,因为讲史容易积累成连续的故事,所以篇幅就长.

关于“讲史”与“平话”“评话”的关系,陈汝衡先生在《说书史话》中谈到:“元代讲史,别称‘平话’,也就是明清所说的‘评话’.”[4]叶德均先生说:“元代称为评话的和宋代说话的讲史一家是完全一致的.”[5]虽然有关“平话”和“评话”的语词产生年代及来源尚存分歧,但宋之“讲史”与元之后的“平话”“评话”指的是同类文体对象,这点是可以肯定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十四杂史类存目三《平播始末》附注云:“按《永乐大典》有平话一门,所收至夥,皆优人以前代轶事,敷演成文而口说之.”[6]综上可说明,“平话…‘评话”是话本之“讲史”在元代以后出现的替代性名称.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明清章回小说走向成熟后,其题材上的开拓溢出了前朝旧事边界,因而,由章回小说改编的评话(平话)也就溢出了“讲史”的题材范围,嘉庆十三年出现的《红楼梦》评话改编本就是例子.这就是说,“平话”“评话”是作为话本之“讲史”发展到元以后出现的替代性名称,在章回小说盛行的时代,较之于原来的“讲史”概念有所发展,但这并没有改变它作为“讲史”替代性名称的属性,只能说明这一文类在新的时代有了新的发展.

就话本的文体学演进而言,“小说”与“讲史”(评话)都经历了一个从与题材因素关联的文体概念发展成无题材因素关联的文体概念的过程,最终,“小说”与“评话”在文体实质上就是短篇与(相对而言的)长篇的区别.比如今存最早的明人辑印话本集——嘉靖年间洪椴编《清平山堂话本》,涵括了宋元话本和明代拟话本,它之所以又名《六十家小说》,就是因为全是短篇.“小说”即短篇,最早从文体上这样定义它的是东汉的桓谭:他说“小说”是“丛残小语”[7],即不同于经籍之作的小言小语之短书.在整个中国古代,“小说”一词在与文体相关的用法中都未脱离这个含义.所以,话本之“小说”,就是白话短篇小说:而话本之“评话”,作为长篇,是章回小说的前身.

概而言之,作为文学作品的“话本”分为话本之“小说”和话本之“讲史”这样的短制与长篇两类.话本之“讲史”元代之后又称“评话”(平话),故“评话”(平话)属于“话本”的下位概念,在逻辑上不可与“话本”并列.至于这一并列在图书分类上带来的不良后果,后文会逐步涉及.

2章回小说与评话

“1242.4”之“章回小说”由“评话”发展而来.元末明初,罗贯中、施耐庵在民间长期积累的基础上,以宋元评话为底本,创作出《三国志通俗演义》《残唐五代史演义传》和《水浒传》等,从而实现了由评话到章回的发展演度.章回与评话的主要区别是:(1)评话原初以说唱为传播方式,而章回小说已演化为成熟的案头读物:(2)章回小说逐渐形成了专门的形式体制,即全书分章回,每章回设揭示本章主要内容的题目[8].

话虽如此,但只要检视国家图书馆联合公共目录查询系统或CALlS联合目录数据库,就会发现:编目员在区分评话与章回小说时,显得比较混乱.就第二项区别来看,章回小说的文体形式本身有一个从评话发展到成熟章回体的过程,那种对偶整齐的二句式章回目录,直到嘉靖年间毛宗岗修改《三国志演义》时才最终形成,这之间有其模糊地带:而且章回小说也常常反过来改编成评话传播,比如上文提到的《红楼梦》在嘉庆十三年就开始有了评话改编本.这种评话改编本所保留的章回小说特征远比明中叶以前的章回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残唐五代史演义》的单句目录形式更具章回体色彩.所以,许多作品,究竟是评话还是章回,需要做详尽的历史源流考证,这是编目员不可能胜任的.就第一项区别来看,此处“评话”已经在《中图法》的知识体系上归类于古代小说,而不是曲艺的“评话”:这就使它在文本层面上与章回小说一样,也属于案头读物了,所谓“传唱”方式,只是就其“出身论”而言的.如果从“出身论”上较真,评话与章回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这个五十步与百步的距离,在“曲艺”的名义下可能是本质属性的;在小说的名义下,对1242类图书的管理却看不出有多大的意义.比如,将《五代史平话》与《残唐五代史演义传》分属两个类别排架,于知识聚类上并不见得更加科学,在图书检索上反而可能增添阻碍.

那么,为什么要将“话本”与“评话”列为一类,而不是将“评话”与“章回小说”列为一类呢?《中图法》此处的分类,显然是受了知识“名分”的制约.“评话”向章回走去,有时又从章回走来.在文学发展史上它围绕章回体来来往往,却在知识名分上属于话本家族.《中图法》这样做是重名分胜于重实际操作便利的类别区分法,但这样的区分,既令“1242.3”之“话本”与“评话”这两个上下位关系概念并列而造成逻辑错乱,又给“1242.3”与“1242.4”的图书分编造成困难.

如果简单地将“评话”划入“1242.4”与“章回小说”并列,则问题更大.它会造成“1242.3话本”与“1242.4评话、章回小说”两个类别间存在包含关系,也就是说,将“评话”划归“1242.4”的前提是将“1242.3”之“话本”限制为话本之小说.目前中国古代文学学科专业用语中有“话本小说”,指称话本之小说.所以,“1242.3”之类名可变更为“话本小说”,然后就可将“评话”划归“1242.4”,与“章回小说”并列了.

3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

《中图法》“1242.4章回小说”类目下,备注的那句“长篇小说入此”,明显是概念误用.“长篇小说”概念源于日本人坪内逍遥《小说神髓》(1885年)一书对英语novel的汉字翻译,1 902年梁启超倡导“小说界革命”时引入中国.到1 91 0年《小说月报》创刊,“长篇小说”在该刊上已经是一个通用的概念了,其含义与现在所谓长篇小说完全一致.所以在当时《小说月报》“长篇小说”的栏目下,刊发的绝大多数是章回体小说,因为在现代知识谱系中,章回小说是长篇小说的一种传统形式,即“长篇小说”是“章回小说”的上位概念.

当然,《中图法》之所以要在“章回小说”类目下加此备注,也是事出有因.20世纪初“小说界革命”以来,受西方小说影响,长篇小说的章回体制出现微小突破.何诹的《碎琴楼》(1910年)最早突破章回小说形式体制,而后有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1912年)、林纾的《剑腥录》(1913年)和《金陵秋》(1914年)等.这类非章回体长篇小说显然不能归入章回小说类,这就是那条备注的由来.

若要修改这条备注在概念关系上存在的逻辑错误,只需将此备注增加两个字——“其他”,变成“其他长篇小说入此”,也即章回小说以外的长篇小说入此即可.这一时段,毕竟章回小说是长篇小说的主流形式,其他形式的长篇小说是章回体的破格且量很少,附列于章回小说类目之余,既反映了当时长篇小说的创作实情,又显示了新情况的出现.

“1242.7短篇小说”类目的出现,从“1242”的分类体系来看,在逻辑上不能自洽.中国古代短篇小说从大类上分为文言短篇小说和白话短篇小说.其文言短篇小说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始于魏晋时期以《搜神记》《世说新语》为代表的志怪、杂录系统:一个是始于唐代的传奇系统.它们在清代有所综合而产生了大批文言小说,这些文言小说或偏向传奇风采,如《聊斋志异》;或偏向志怪、杂录风格,如《阅微草堂笔记》.“1242.1笔记小说”以备注“杂志、志怪、传奇、谐谑等入此”①,提示这两个系统的文言短篇小说在《中图法》中归于“笔记小说”的类目之下.中国古代短篇小说的另一大类白话短篇小说始于宋元话本小说:明代仿宋元话本小说的作品又称拟话本,以“三言”和“二拍”为代表:清代的白话短篇小说,诸如《连城璧》《十二楼》《豆棚闲说》《五更风》《照世杯》《闪电窗》《雨花香》《通天乐》等,都是对“三言”和“二拍”的继承.故可以说,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小说大致隶属话本小说家族,可视为《中图法》“1242.3”的类目范围.但由于“1242.3”的类名是“话本、评话”,也就是说,在“话本”一词包含“评话”的情况下又再列“评话”,就不仅是长短篇的混类,而是凸显长篇,从而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短篇的遮蔽,以致给人这样的印象:如果不设置“1242.7短篇小说”类目,则大量的古代短篇小说无处容身矣,所以就有了“1242.7短篇小说”类目.然而,“1242.7”之“短篇小说”是一个与“长篇小说”相区分的近代概念,在现代文学文体常识中,它是包括上述笔记小说、话本小说等各类短篇小说的上位概念,将其列类于此,必然造成分类混乱.比如,前述《清平山堂话本》又名《六十家小说》,在国家图书馆书目中,以《清平山堂话本》为题名者均归类于“1242.3”:以《六十家小说》为题名者,则编入“1242.7”类.再比如清人李渔著白话短篇小说《连城璧》,国家图书馆书目有8个版本分类在“1242.3”,2个版本在“1242.7”,其中1个版本同时给出“1242.3”和“1242.7”分类号:在CALlS联合目录中,这部短篇小说集在“1242.7”类号下有9个版本,在“1242.3”类号下有8个版本,其中有2个版本同时给出了“1242.7”和“1242.3”分类号.同样,在“1242.1笔记小说”与“1242.7短篇小说”之间也存在类似的混乱,但情况要好一些.为了节省篇幅,不一一举例.这种混乱,从形式逻辑层面看,是种属概念列类同一分类层级导致的:从认知层面说,则有对“1242.1笔记小说”理解不清晰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对“1242.3话本、评话”的认知存在偏差,而这种认知偏差又因列类的逻辑错误而加剧.笔者认为,当“1242.3”的类名改为“话本小说”后,明确了其所指为古代白话短篇小说,既修正了“1242.3”类目的逻辑错误,也有利于改善其认知偏差,为纠正“1242.7短篇小说”类目设置存在的种属概念列类同一分类层次的逻辑错误提供了依据.

不过,如果简单地去掉“1242.7短篇小说”类目,又会导致部分短篇小说难以归类的问题.晚清的“小说界革命”催生了一大批既不同于上述笔记小说,也不同于话本小说的新型短篇小说,它们伴随着近代报章杂志等新媒体的蜂起而涌现.陈平原在《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一书中.详论了这批小说在叙事模式上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9].因为这种转换,这批小说在当时称为“新体小说”.今天的近代文学史专家们还沿用“新体小说”概念指代那一时期的新短篇小说.由于《中图法》将“新体短篇小说”类名配给“1246”“1247”的现代和当代小说作品,所以,“1242.7”就不能改为“新体短篇小说”来指称它们.笔者建议将此处的“短篇小说”类名前也加上“其他”二字,为晚清新体短篇小说和其他边缘性的难以归类的短篇小说留出位置.

4结语

综上概念辨析,笔者建议将《中图法》“1242古代至近代作品(-1919)”类目作如下修订:

1242.1 笔记.小说

杂志、志怪、传奇、谐谑等入此.

1242.3话本小说

1242.4评话、章回小说

其他长篇小说入此.

1242.7 其他短篇小说

“1242.1笔记小说”名义上指涉的是古代文言短篇小说,“1242.3话本小说”实际上指涉的是古代白话短篇小说,而“1242.4评话、章回小说”指涉的是古代长篇小说家族,所附注“其他长篇小说入此”和“1242.7其他短篇小说”,主要指涉晚清“小说界革命”带来的少数突破章回体的长篇小说和大量刊载于报刊媒体的新型短篇小说.如此修订,无论是在小说文体类目组织的逻辑秩序上,还是在小说文体演变轨迹的历史揭示上,都相对更为清晰.

注释

①中国古代文献中,“笔记”和“小说”在漫长的历史中鲜见搭配连用.宋以降出现以“笔记”命名书籍的情况,属于一个杂著的概念,举几天文地理、朝章典制、草木虫鱼、风俗民情、学术考证、鬼怪神仙、传奇、笑话奇谈、逸事琐闻都有包括.《中图法》将这个概念沿用于“历史、地理”类“K206.6笔记、掌故、旧闻、回忆录”.清代以后开始出现“笔记”与“小说”配搭连用作为书名的情况,其意思是笔记短章,仍然有着“笔记”内容的广泛性;直到民国初年王文濡主编的影响巨大的《笔记小说大观》,这一涵义都没有改变.该书收录200余种古记,广涉政治、经济、交通、地理、历史考古、文学,甚至医学等.“笔记小说”明确作为文学类的小说文体概念,源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郑振铎等受西方文学观念影响从文学文体角度对古代小说进行的分类和界定.自此,“笔记小说”在古代文学领域被定义为与“传奇小说”相对的文言短篇小说文体类别.《中图法》“笔记小说”类目下的备注,既意在扩大其作为文学文体学概念的外延,将传奇小说包括在内,使它成为中国古代全体文言短篇小说的类名,又意在缩小其作为内容广泛的杂著概念的外延,将非文学意义而命名为“笔记小说”的书籍排斥出去,归于“K206.6”.但从实际的图书分编情况来看,后一目的并未达到.

参考文献

[1][3]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84-86.

[2]刘兴汉.南宋说话四家的再探讨[J]文学遗产,1996(6): 71-77.

[4] 陈汝衡说书史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101.

[5]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M].北京:中华书局,1979: 659.

[6]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 卷五四[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85.

[7]桓谭.新辑本桓谭新论[M].朱谦之,校辑.北京:中华书局,2009:1.

[8]黄珊.《中图法》(第5版)“I246"‘I247”类目的问题与修订[J].图书馆建设,2015 (8):62-64.

[9]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33-128.

作者简介黄珊,硕士,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员.

收稿日期2016-04-12

(责任编辑:吴卫娟)

逻辑论文参考资料:

此文结束语,本文论述了关于经典逻辑专业范文可作为《中图法》和逻辑和类目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逻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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